格隆汇8月13日丨上港集团(600018.SH)公布,鉴于上海市委、市政府对于同盛集团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实际情况,为确保洋山四期码头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发挥洋山深水港区整体规模效应,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上海港国际航运枢纽地位,上港集团以及上港集团尚东分公司向同盛集团租赁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进行经营。
经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港集团以及上港集团尚东分公司与同盛集团于2026年8月12日签署了《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受限制。本次租赁期限内租金为7.80亿元人民币,若双方拟自动续租,后续每年租金按以下公式进行动态调整:当年租金(人民币/亿元)=7.80+1.80*(上一年度平均5年期国债利率-1.7%)*100(以上均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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