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8月13日,五当召教务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景区商铺商品及不实开光传言的正式声明,全文如下:
近期,网络平台有博主发布视频,称五当召景区售票大厅售卖奥特曼等商品,并杜撰、传播相关商品经五当召开光的不实信息,引发部分网友误解。为澄清事实、规范权责、杜绝不实传播,依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我寺郑重发布正式声明如下:
一、五当召景区全域旅游商业运营、商品销售业务,由内蒙古五当召文化和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独立全权负责。景区售票大厅内所有纪念品、文创产品、工艺品、香火用品及各类在售商品,均为该公司自主选址、自主招商、自主定价、自主经营的纯商业行为。我寺从未授权、从未许可该公司及景区任何商户,以五当召寺庙名义开展商品销售、宗教加持、开光祈福等一切经营及宣传活动;从未为景区商铺任何在售商品(含网传奥特曼系列商品)举行开光、加持、祈福等宗教仪式,网络流传“景区售卖商品由五当召开光”的相关内容均为虚假不实信息。
二、我寺严格恪守国家宗教法律法规及丛林规制,严禁本寺所有僧人、工作人员以开光、祈福、加持等名义开展任何商业牟利活动。同时,我寺从未授权、委托任何外部企业、商户、个人,代表五当召开展开光加持、宗教认证、宗教背书等相关商业宣传行为。任何外部主体私自以本寺名义作出的宗教相关商业承诺,均与我寺无关,不代表本寺立场。
三、根据权责一致、过错担责的法律原则,景区运营公司及下属商户的自主商业经营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产生的一切消费纠纷、民事责任、舆情责任,均由经营者自行独立承担。
我寺与景区商业运营主体为独立权责主体,仅为地名、景区名共用关系,不参与其商业分红、不干预其日常经营、不为其经营行为提供任何担保。任何未经我寺官方书面授权的商业宣传及交易行为,我寺依法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针对本次不实传言及景区不规范经营问题,我寺已正式函告景区运营公司,责令其立即整改:全面清理不合规商品、删除所有冒用宗教名义的宣传话术、在售票大厅显著位置张贴“商业经营与寺院无关”的公示标牌。
同时,我寺保留对恶意造谣、虚假传播、冒用本寺名义虚假营销的主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广大游客、信众理性甄别网络信息及景区商业宣传,若遇虚假宣传、消费侵权等问题,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景区经营主体维权。
市场监管局投诉电话0472-8728147
特此声明
编辑 毛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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