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请假1小时被扣1500元,员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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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帧入戏
一名员工因为台风积水,担心无法准时到公司,在系统中申请了1小时事假,而且已经获得人事批准。
没想到,事后公司却认为她“以事假掩盖迟到”,作出处罚。申请请假的员工被扣近1500元,连批准请假的人事也受到处理。
据极目新闻发布的视频报道,此事发生在2026年8月10日的上海。公开信息尚未披露涉事公司全称,也没有公布完整工资条,因此“近1500元”究竟属于基本工资、绩效还是额外罚款,目前还不能完全确定。
但这件事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员工能不能请事假,而是企业能不能把一次已经批准的1小时请假,变成一次近1500元的惩罚。
01
首先要说清楚:台风天不等于所有员工都可以自动带薪不上班。
是否必须到岗,要看当地预警等级、政府通知、公共交通情况、岗位性质和企业安排。
以上海为例,当台风、暴雨、暴雪、大风或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发布红色预警,劳动者因此不能按时到岗时,用人单位不得将其按迟到、缺勤处理,也不得扣减工资福利、用法定休假补偿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具体规定可查看上海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
如果当天没有达到相应预警级别,单位也没有停工,员工仍然应该及时联系公司、说明情况并办理请假手续。实际请了1小时事假,单位可以依照合法制度对没有提供劳动的时段计算工资。
但是,少工作1小时和额外罚款近1500元,是两回事。
一小时可以按照一小时计算,不能按照“杀鸡儆猴”的需要计算。
02
企业当然有考勤管理权,但管理权不是随意罚款权。
涉及工资、休假和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履行职工讨论、协商和公示程序。制度即使写进员工手册,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更不能明显失去合理性和比例。
尤其是这起事件中,员工的请假已经通过审批。
如果公司认为员工存在虚假陈述,应当拿出证据,证明员工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交虚假材料,而不能事后简单地把“事假”重新定义为“迟到”。
更值得质疑的是,突发台风和道路积水无法提前准确预判,却要求员工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事假。
这不是员工不会执行制度,而是制度本身没有给突发事件留下出口。
一家成熟的企业,面对极端天气应该建立远程办公、弹性到岗、应急请假和安全通勤机制,而不是让员工在“冒险赶路”和“高额扣款”之间二选一。
03
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员工不要只和主管口头争论,应当马上保存以下证据:
请假申请及审批截图、考勤记录、公司处罚通知、员工手册、工资条、银行流水、与主管和人事的聊天记录。
同时还要保存当天的官方预警信息、道路积水照片、公共交通停运通知以及本人通勤线路受阻的证据。
随后书面向公司提出异议,要求说明扣款的具体项目、计算方式、制度依据,以及相关制度是否依法制定并向员工公示。
如果工资已经实际被扣,可以拨打12333咨询,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12351寻求工会法律帮助。
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违法扣款。一般不要拖过仲裁时效,更不要在情绪激动时签下“自愿离职”、放弃权利或内容空白的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把扣款改名为“取消绩效”,也不代表一定合法。仍然要看这部分收入的性质、考核规则是否有效、员工是否提前知情,以及处罚是否合理。
台风考验的不只是城市排水,也考验一家企业有没有把员工的安全放在考勤表之前。
你认为台风天道路严重积水,员工迟到一小时,公司最多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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