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于和伟扮演律师袁亦方,这名字起得实在是妙:圆,亦方,多好的平衡点么。
因为李乡洪战胜陈一众先后被抓,丁院长与检察院院长是真的没少使力。
可很明显,主管他们的顶头上司,还没有从文化大革命的战场中走出来。
为人处事还是阶级斗争那一套;
命令秘书给检察院传话:给李乡安上“泄密”之罪,亲自给检察院院长打电话要给陈一众扣上“反革命”的大帽子。
看看,这不就是初入法律系时陆则鸣对法律的认识。不就是消灭罪犯么,抓过来的就是罪犯。
起先看着他一次又一次的发号施令,还真以为这家伙是个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汉子。
结果看到陈一众被释放,才觉得这个领导啊,纯粹就是银样镴枪头;
因为在同意释放陈一众之前丁院长请示他要放人时,他以考虑考虑给打了官腔。
可谁知就在他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了陈一众的母亲带着省报的记者,记者带着相机对他就是一顿拍。
这一拍,吓着他了,他怕第二天报纸上的头头版头条是“来南余实习的政法大学的高材生,被南余领导给按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给送进监狱了”。
然后,他就直接下令放人了;
遇到这样的领导,这学法的儿子与爹,还都比不起会闹的母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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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众这是放了,但李乡的案子可坚决不能放 ,李乡可是他这个领导定的“黑律师”,是需要打击的罪犯。
然后他就一再给检察院与法院施压,让他们尽快判从重判。
听到丁院长跟检察院院长说要免于起诉,说那样才是下台阶;不然若是弄成错案,以后追究起来大家都要担责任。
他立马就大手一挥,所有责任他负,要是他错了,可以撤他的职;
这句话配上他的斩钉截铁,猛一看还真就觉得他的确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
结果很快,就打脸了,因为他一抬头看到两位院长在记他说的话,立马就让人家别记了。
秘书说一直在做着记了后,两位院长离开后他立马告诉秘书把“撤我职”那句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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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领导其实也只是一个只顾着自己乌纱帽的人。
而且听他的初衷,原来他在乎的从来不是案件真相,而是罪犯的数量……。
只是做为直接下命令的领导,他不可能把南余县所有的工作都了解个一清二楚。
他能施压的也只有检察院法院法律顾问中心等。
当然,他更没有想到那几个实习生会借力。
李乡事发后,平时不言不语的张丽慧就把消息透露给了省城报社;
余高远与夏英杰在丁院长的提醒下,以“家里房子塌了”为由直接请假回北京去找导师。
很快省城的律师闻着味就来了,虽然看守者可以阻律师一时,但阻不了一世毕竟人家背后站的是记者。
陈一众的母亲就是利用记者,吓的领导放人的。
就像丁院长说的,若心不虚,别说陈妈妈带着记者来了,天王老子来了该判也得判。
南余是中国的地盘,他虽说是领导但不是土皇帝,有些人的生死他一言还真就定不了。
很快,到北京寻求帮助的余高远与夏英杰,就得到了导师的指导。
请的全国著名律师袁亦方出手,跟着他们来这个小小的南余给李乡做辩护。
其实在此之前,他们整理好余高远他们带来的关于李乡案的材料已经递到了中央领导处;
与此同时,从张丽慧处得到消息的律协口,也给中央递了文件;
袁亦方的出现,其实就是给南余的一个最漂亮的台阶;
那位领导的思维还停在动荡期,可两院院长不是啊,守着职责与使命,自然也得做些什么。
这台子都搭好了,能做主角时干嘛还要做提线木偶;
再说,李乡可不是杀夫的邱阿桂与强奸的乔至良,老百姓对李乡没有公愤,也没人冲到庭上大闹。
所以,面对袁亦方拿出来的证据,丁院长立马就判李乡洪战胜无罪,当庭释放……。
李乡都没有罪了,洪战胜一个支持下属的领导,还能有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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