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浙江杭州法院
夯实制度底座 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记者 窦瀚洋
清晨的千岛湖,薄雾如纱。千岛湖植物园内,一块褐色标识牌常引游客驻足。牌上并排的两张航拍照片对比鲜明:左边是多年前的鹿岛,过半土地裸露着黄色;右边是生态修复后的鹿岛,郁郁葱葱,满眼绿意。
这是杭州首个将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的跨部门协同机制的运行载体。“经过生态修复后的鹿岛变成了植物园,曾经的‘破坏者’在这里以公益劳动还清‘生态欠账’。”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莉介绍。
办理案件中,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发现,涉环境资源犯罪的被告人被判缓刑后进入社区矫正,接受的公益劳动主要是路口交通执勤,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这与其“生态破坏行为”关联度不高。
“把矫正帮扶点设立在千岛湖植物园,社区矫正对象可在此开展除草、浇水等补植复绿类的公益劳动,在劳动的过程中认识错误,实现思想观念上的矫正。”王莉说。截至目前,已有累计1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千岛湖植物园参加生态修复公益劳动,有效实现打击与修复并重、司法与行政衔接、普法与宣传相结合的三重效果。
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犯罪手段,作案手段隐蔽,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今年4月,杭州市首例利用改装无人机非法狩猎案,在瑶琳国家森林公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李某某伙同他人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宣判次日,桐庐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发布通告,要求无人机依法实名登记,严禁私自改装及利用无人机非法狩猎;又向县林业水利局制发司法建议书,推动将无人机挂载投射利器明确纳入禁用猎捕工具范围,为一线执法提供明确依据。
从个案探索到制度构建,杭州守护绿水青山的方式更加主动、更加周全。19个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络站先后落地,全市13家基层法院均实现环资审判“三审合一”。环资审判的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进,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制度底座正在逐步夯实。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经济发展。富春江畔的龙门古镇人气旺。然而,两年前这里的龙门山旅游公司还深陷债务“泥潭”。
龙门山旅游公司因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名下140余亩集体土地权益和租赁的3500余亩林地,虽被公司实际使用多年,但没有完成规范的确权登记手续,难以核定资产价值,潜在买家也不敢出手,常规司法拍卖路径走不通。
如何激活山林资源?法院提出破产清算和重整并行的思路。“若在合理期限内招募到重整投资人,则案件转入重整程序;若没有,就对企业进行清算。”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嶙侃介绍。经招募,最终锁定战略投资人,案件从裁定重整到重整完成,仅用时21天。企业1亿余元债务得以化解。
重整期间,法院还通过“生态e治”平台核查企业留存危废等生态问题,确保乡村集体土地污染零残留、生态全修复,助力企业提质、护航绿色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杭州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持续用好公益劳动等特色司法执行方式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生态颜值”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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