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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柄铁剑,观测水情也丈量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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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绿海周刊·法韵

《检察日报》2026年8月7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坐落于江苏扬州三湾古运河畔的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馆藏1万多件自春秋至当代的运河主题文物。让我们一起漫步运河之畔,翻开这部流动的史诗——

在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1号展厅内,陈列着一柄体量惊人的铁剑。此剑长7.5米,重逾三千斤,剑身斑驳。它并非作战兵器,亦非祭祀或礼仪法器,而是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立于山东兖州泗河大桥桥孔之下的一柄镇水剑,1988年被发现于泗河南大桥东侧的河道内,原件现藏于兖州博物馆。


△镇水剑(复制品)

据《滋阳县志》记载,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夏,泗河洪水暴涨,冲垮了南大桥中间的三个桥孔。洪水退去后,时任兖州知府金一凤捐出私财重修桥梁。桥成之后,又铸此剑,立于桥下。古代民间素有“铁能镇水、剑可斩蛟”的说法,金一凤此举,有着禳灾祈福、安抚民心之意,但这柄剑更深刻的意义在于水文测量。

铁剑插入河床,剑身露出水面,洪水涨退留下的水痕清晰可辨。在既无水文监测站亦无远程传感技术的清代,这柄矗立于水中的铁剑,将抽象的“汛情”转化为具体的“刻度”,使水位高低直观可见,客观上形成可供官民观测参照的水情标识,并逐步形成一套可公开观测、反复验证、事后追溯的水情记录机制。这正是镇水剑所蕴藏的法律治理逻辑的核心所在。


“法”的古体字写作“灋”,即水、廌、去。《说文解字》释云:“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水,寓意公平如水,不偏不倚;廌,为上古传说中能辨是非曲直的神兽,见人相争则以角触其不直者;去,即去除不直之义。三字合构,揭示了中国古代对“法”的基本理解。镇水剑以剑身为尺,将水的涨落化作人人可见的刻度,正是“平之如水”这一法理在地方治理中的物质具象。

有刻度,便有了客观的事实依据;有事实依据,方能明确责任归属。这与法律运行中“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原则相通。可以推想,在清代泗河流域的防汛实践中,每逢汛期,沿河官民皆可凭此剑判断水情。水位抵达不同高度,对应不同层级的预警与处置:水没过第一道刻度线,里正上报县衙;没过第二道,县衙上报府衙;水势再涨,知府则须亲临桥头,依据剑上水痕研判灾情,调集人夫物料,组织抢险。一把铁剑,将无形的洪涝风险转化为清晰可见的判断标准,使决策有据可依、问责有迹可循。

与镇水剑同处一个展厅的,还有一块长25米、高8米的古汴河河道剖面,取自河南开封州桥遗址。剖面上清晰保留着唐宋以来历代的河道堆积,层层叠压,如同地质年轮。将河道剖面和镇水剑置于同一展厅,形成了富有深意的映照:镇水剑定格的是某一时刻的空间水位,河道剖面记录的则是跨越朝代的河道变迁,它们指向同一个法理逻辑——“留痕”。河道剖面以泥沙留痕,证实河道宽窄深浅之变,为后世治水者提供历史依据;镇水剑以水痕留迹,标记洪水涨落,为当世责任者提供判断依据。

由镇水剑的“留痕”逻辑延伸开去,可以窥见清代治水与漕运管理中一套严密的责任规制体系。清代颇为重视漕运,谓“国之大事,惟兵与漕”,漕粮被称为“天庾正供”,即供应天子粮仓的法定赋税,事关京师粮食供给与国家财政运转。《大清律例》中涉及漕运的律条颇多,其中专门针对“侵盗折干”——即运粮旗丁在途中偷卖官粮、收粮书吏在征收时克扣百姓等违法行为的条文,便有十条之多。律条规定,“凡漕运粮米,常人盗一百二十石者,发边远充军。数满六百石者,拟绞监候”。而负有漕粮运输、管理责任之人(如领运官、押运官、旗丁、水手、代役船户、驳船船户等)监守自盗漕粮,则盗粮六十石及以上者发边远充军,满六百石拟斩监候。

法条不可谓不严,如何监督落实?依凭的正是“留痕”。粮船从江南水乡出发,沿途过闸有记录,换船有交接,入仓有核对。每一袋漕粮的转运路径,几时起运、经何闸口、由何人经手,皆须载于册籍,层层画押,以备核查。纸面上的留痕与河道中的刻度,在治理逻辑上如出一辙:以确凿的记录,织就一张覆盖人、物、时、地的责任之网。

更值得关注的是,镇水剑的剑身上,还铸有一行铭文:“康熙丁酉二月知兖州府事山阴金一凤置”,17个刻字至今清晰可辨。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留痕”——责任主体的留痕。将官职、姓名等铸于铁剑之上,意味着这把剑是金一凤递交给朝廷与百姓的责任状。剑在,刻度在,责任便在。可见,镇水剑既是测量水位的工具,也是衡量担当的标尺;既是对洪水的威慑,更是对权力的自我约束。

从这一视角审视镇水剑,其意义便不再囿于一地一隅的水利轶事,而指向中国传统治理文化中一条源流——物勒工名,即器物之上刻名记责。早在秦代,这一做法便已被写入法律。云梦睡虎地秦简《工律》规定:“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书之。”即官府制造的甲胄兵器,必须以刻写或朱书的方式标明官署与工匠姓名,以备质量追溯。从秦国兵器上的制造者署名,到清代铁剑上的知府铭文,时间跨越近两千年,器物形制迥异,制度语境亦不相同,但“以器载名、以名定责”的治理思路一以贯之。这个刻在器物上的名字,既是责任主体对产品质量的担保,也是权力运行接受追溯的凭据。以刻名为手段,以留痕为形式,以定责为旨归,这正是中国古代治理传统中一条贯穿始终的法治文化线索。

江南的梅雨季节年复一年如期而至。三百年前,知府金一凤站在泗河大桥,俯身察看剑上的水痕,凭此决定是否敲锣示警、是否加固堤防。今天,打开手机便能查看实时更新的水文曲线,水利部门依据自动监测站点反馈的数据启动应急响应,防汛指挥系统通过数字模型预判洪峰到达的时间。技术手段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刻度”与“留痕”这两个基本要素,作为公共治理的底层逻辑,始终未被替代。从这个意义上说,镇水剑不仅是一件水利文物,更是一枚镌刻着传统法治精神的印信。它提醒后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可验证,可验证的前提是标准明确、记录完整、责任清晰。一柄插在河道中的铁剑,用直白的方式诠释了这些道理。它是刻度,是凭证,是一个官员对一方百姓签下的责任状,是“平之如水”四个字在治理中的朴素实践。

来源:检察日报 经开区检察院 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文字:王丹 张弛

编辑:吴恙

初审:纪思源

复审:孙晓蒙

审签:茆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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