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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福建省南安市金淘镇村民谢先生连续多年委托村干部谢某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今年2月确诊肺癌晚期准备报销时才发现已断缴两年,导致治疗费用只能自费,事件引发社会热议。
8月6日,记者赴金淘镇走访得知,谢先生已恢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状态,并且与谢某达成和解,所有治疗费用由谢某承担。同时,南安市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至于断缴究竟是工作疏漏还是资金挪用、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受损村民,还需等待进一步调查结果。
患癌就医后发现医保被断缴
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和解
在金淘镇东门村,记者见到了当事人谢先生。“目前精神状态良好,身体恢复情况超出预期。”谢先生告诉记者,经过数月规范治疗,体内肿瘤病灶明显缩小,病情整体趋于稳定,后续将持续接受康复治疗。
谢先生现年58岁,此前常年在外务工,一直在工地担任架子工。2026年2月,他因身体不适就医后被确诊为肺癌晚期,本想通过医保报销减轻治疗负担,却在办理手续时遭遇难题,系统显示其2025年、2026年连续两年无医保参保记录,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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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的疾病证明书。
“我们一家四口多年来一直让村干部帮忙代缴,从没出现过问题,再加上谢某也是亲戚,就没问他要缴费凭证。”为挽回经济损失、保障后续治疗,谢先生在治疗期间多次联系涉事村干部谢某协商解决方案。
事件被媒体曝光前,谢某已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先行支付谢先生的治疗费用。针对谢先生治疗癌症产生的医疗费用,谢某依据正规医疗票据,全额补齐11700元治疗费用,同时为谢先生每月缴纳400余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其阶段性就医需求。
但双方并未就此达成一致。4月,谢先生提出调整参保类型,希望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要求赔偿就医期间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双方诉求出现分歧,矛盾进一步激化,协商陷入停滞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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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的城乡医保缴费查询截图。
为推动问题解决,7月,谢先生正式向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实名反映该医保漏缴问题。接到投诉后,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联合金淘镇、东门村同步开展线索核实、情况核查及矛盾调解工作,但历经多轮沟通,始终未能达成圆满解决方案。
8月初,因维权诉求迟迟未落地,谢先生女儿向媒体反映相关情况,引发全网关注。8月5日,在镇村干部的调解下,谢先生与谢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订调解协议。目前,谢先生已恢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状态,可正常就医、实时报销医疗费用,核心诉求得到解决。
工作疏漏还是有意挪用?
仍待最终调查定论
针对谢先生在维权时提出“此次医保断缴,并非简单的工作疏漏,大概率是村干部挪用资金所致”“除自己之外,同片区其他村民同样存在医保漏缴、费用挪用的情况”等质疑,记者走访谢某包片的部分村民得知,谢某的父亲常年患病,确实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的压力。除谢先生外,也确有部分村民表示近两年发生过“钱转给村干部,医保却断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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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东门村采访当事人谢先生(左)。
对此,东门村党总支书记谢伯思回应说:“谢某于2021年到村里任职,年龄较小,做事比较马虎,包片村民600余名,在大批量代办村民医保缴费业务时,不排除因工作疏忽漏缴的可能。”
金淘镇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南安市纪委监委正在调查,涉事村干部谢某暂不方便接受采访,该事件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受损村民等问题,仍待最终调查定论。金淘镇已启动全镇范围内的排查工作,并将进一步加强对医保缴费工作的监管,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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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淘镇人民政府一角。
为判断当地是否存在大面积漏缴等问题,记者随机走访东门村非谢某包片的6户村民。经核实,受访村民医保均正常缴纳、参保状态连续完整,未出现断缴、漏缴等问题。结合实地走访结果可初步判定,此次医保断缴事件并非片区系统性问题,大概率为谢某个人工作失误或挪用资金导致。
村干部若私自截留或非法占有医保费用
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
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通常是个人自愿、按年缴纳,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个人缴费,也可由村集体或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代收代缴。其中,部分老年村民、外出务工村民因不熟悉线上缴费操作,长期依赖村干部代收代缴医保、社保等费用。
“此次事件中,若查实涉事村干部收取村民医保缴费资金后,主观上私自截留或非法占有资金,客观上利用履职便利侵占群众缴费资金,将涉嫌刑事犯罪。”北京市济桓律师事务所主任许蓉介绍,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释义,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在该情形下,涉案人员利用公务履职便利非法占有医保缴费资金,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相关规定,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其仅为暂时挪用资金、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打算后续代缴但未及时上缴,且挪用数额较大、符合法定情形的,则涉嫌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
“如果涉事村干部收了钱没揣自己兜里,真是忘了代缴,那就属于工作失职。”许蓉介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可依据公职人员履职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政务处分、批评教育、履职问责等处理,其工作失职造成村民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如何避免农民群众的医保费用被漏缴呢?
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刘兆军分析称,一方面,此次事件对全国各镇村的基层治理起到警示作用,各镇村应进一步规范医保代收代缴流程,健全缴费台账登记、公示、核对制度,完善镇村两级常态化核查机制,堵住监管漏洞;
另一方面,农民群众可以在缴费后,向村社干部索要缴费凭证,也可以主动去村委会或社保中心查询,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微信上的社保查询功能,随时查看自己的缴费记录、账户余额和参保状态。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杰 陈章群
图片:农民日报、红星新闻
监制:杜娟 编辑: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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