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直播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0
分享至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直播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6月10日



  为推动我省直播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台经济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优化生态、丰富场景、拓展空间、规范发展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活力和秩序、效率和公平,加快构建直播经济向上向善、向新向高发展格局,为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加快现代服务业扩能提质、建设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到2030年全省直播销售额超1万亿元,打造成为直播经济发展高地。

  二、激发主体活力

  (一)发展总部经济。依法合规招引国内外头部直播电商平台在浙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依规认定符合条件的直播平台为总部企业,推进其独立或者联合建设运营、研发中心,并按政策予以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直播企业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

  (二)做强服务机构。实施直播服务机构培育计划,分级培育直播服务机构。支持广告策划、文化创意、视频制作等企业向直播服务机构转型。鼓励发展知识科普、秀场直播、线上演艺、体育赛事等垂类直播服务机构。鼓励直播服务机构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

  (三)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直播龙头企业引进头部主播及核心团队,支持符合条件的直播企业自主开展人才培养和评价。强化“技能照亮前程”行动,构建“产训评用”生态体系,深化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直播人才技能等级认定“一试双证”试点。支持举办“之江创客”、全省直播电商大赛等赛事。强化部门协同,畅通跨境电商外籍人才来浙合法工作渠道。

  (四)推动集聚发展。依托专业市场、数字广告园、电商园区等,规划建设一批直播经济集聚区。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选品中心、共享直播间等配套载体,完善内容创作、技术支撑等配套服务。加大对直播基地、创新型直播项目的资源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
  (五)加快技术创新。积极培育人工智能驱动的创新型直播企业,鼓励发展数字人、虚拟主播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直播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搭建直播技术共享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直播企业共建技术实验室。鼓励符合条件的直播平台参与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

  三、拓展发展空间

  (六)做强直播电商供应链。创新“直播+基地”模式,推动直播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共建共享。支持直播企业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浙江制造精品”生产企业等加强供需对接,推动产供销一体化运营,鼓励发展柔性产线、个性定制化模式。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2.0,为直播电商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集成服务。

  (七)打造消费品牌。推动企业开设自有品牌直播间,支持“浙江精品”、浙江消费名品、中华老字号及国潮新品与直播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举办品质商品溯源直播、非遗好物直播等活动。构建多元化品牌推广矩阵,制作高质量品牌短视频、品牌微短剧,着力打造“线上引流+线下体验”服务品牌。
  (八)打造文化直播IP。支持文艺院团参与文化和旅游部“艺播计划”“聚光计划”,拓展直播新媒体传播渠道。支持原创优质网络综艺、广播剧、文化赛事等依法合规开展直播,孵化现象级文化精品。通过直播、数字人等形式挖掘文化产业价值,推动文化遗产、动漫、游戏、演艺等IP转化。支持文化类产品按规定开展跨境直播,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推动由商品出海向文化出海延伸。

  (九)推进助农兴农。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广告助农”,深化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支持打造共富联合体。实施“千村万播”助农计划,加强农产品流量扶持。培育“土特产”推荐官、农村电商带头人和农村网络达人。完善乡村直播服务体系,优化农产品供应、代运营等服务。鼓励山区海岛县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发展直播经济。
  (十)丰富旅游直播场景。探索建立“非遗+旅游+直播”常态化联动机制,实施“走进非遗工坊”等系列主题活动,持续打造诗画浙江全域旅游品牌。支持直播企业推广文旅资源,创设云游、云观展等新场景。统筹旅游景区、特色街区、时尚空间等优势资源,打造“网红打卡点”。加快直播与休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深度融合,开展乡村风物直播。

  (十一)推动跨境出海。加快发展跨境直播,支持直播企业利用境外资源拓展直播、短视频、微短剧等营销模式。依托浙江省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对直播主体的出海服务和经营指导。用好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平台,为直播企业提供国际交流渠道。

  四、完善治理体系

  (十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完善直播平台责任清单,健全平台“守门人”管理制度。规范平台交易规则,优化推荐算法。依法依规加强对直播内容的分级分类管理,及时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督促直播平台企业、合作用工企业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十三)强化服务机构管理。健全直播服务机构登记与动态管理制度,探索“直播企业码”应用试点。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开展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等行为,及时清理网上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
  (十四)推进穿透式监管。迭代升级直播电商智慧监测平台,提升直播电商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制定重点直播间账号管理清单,落实关联网络账号绑定管理,推广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探索建立直播经济领域监管研判机制,对新业态发展中出现的技术、市场、安全、法律等方面问题进行场景化、差异化监管评估。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全链保护。优化全省统一版权登记服务平台,完善版权登记数据库,支持直播短视频等新兴领域作品的版权登记。促进数字文化内容生产与数字广告融合发展。完善版权保护规则,推动直播平台落实案件协查机制,压实平台版权主体责任。加强直播带货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十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指导直播平台及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先行赔付、在线争议解决等制度。创新“人工智能+”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法律专家等协同作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五、优化发展生态

  (十七)打造清朗空间。加强直播内容导向管理,杜绝低俗庸俗媚俗、虚假人设等信息传播。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直播领域的应用,防范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侵权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有效抵制不良“饭圈”文化,打击恶意举报与网络暴力,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积极的网络直播环境。

  (十八)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整治虚假宣传、虚构交易、低价低质等“内卷式”竞争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推动执法尺度跨区域协调统一。依法依规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加强直播主体税收监管,推动平台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十九)强化要素增值服务。建立健全直播经济服务专员制度,推广“多评合一”直播项目审批服务。推动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型基础设施向符合条件的直播企业开放。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信贷产品与服务,引导创业投资资本支持直播经济新模式、新业态。

  (二十)构建协同共治机制。在直播平台、重点直播服务机构中强化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部门协作,坚持线下线上一体化监管,强化信息互通、会商研判、系统共建。引导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公众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六、保障措施

  发挥省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直播经济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空间布局和监管体系,推动直播经济各类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理论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因地制宜推动各地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浙江发布 incentive-icons
浙江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9246文章数 29655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乌蒙深处 清凉毕节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