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8月10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小护士(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护士科技”)及公司董事长杨印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未按期披露年报引监管关注
公告显示,天津证监局经查发现,截至2026年4月30日,小护士科技未按规定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作为公司董事长,杨印江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监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
天津证监局指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小护士科技、杨印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同时要求,小护士科技及杨印江应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公司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公告明确,小护士科技及杨印江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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