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浪花妈妈!
今天这事真是看得浪妈心疼又惋惜。
一个16岁的小男生,因为女朋友要分手,把人家抱着跳进河里"同归于尽",结果呛了两口水自己爬上岸拍拍屁股走了。
只剩他女朋友还在河里扑腾,他就站在岸上看着她在水里挣扎最终淹死,一直到17年后的今天真相大白。
这不是殉情,这是谋杀。殉情的人不会自己爬上岸,殉情的人不会跑路17年不敢回。
01
2008年年初,浙江温州苍南县,两个16岁的孩子在一家工厂里打工时谈起了恋爱。
女孩小李,初中辍学后跟着姐姐到温州打工,男孩梁某也是十六岁。
两个十六岁的小年轻,工厂里干活累,下了班没地方去,慢慢就走到一起了。
这事女孩的妈妈徐女士知道,不支持但也没特别反对。
但出问题就出在这段恋爱上。
2008年春节后,两人回到苍南继续上班。
小李想分手,可又不想欠着男孩什么,就自己叠了一小箱纸折的小星星,抱在怀里要还给梁某,顺便说清楚。
2008年农历二月中下旬的一个晚上,两人约着散步。
走到一条河边的时候,梁某一听小李要分手,当场就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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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吵起来,吵着吵着,梁某一把把小李抱住,强行跳进河里。
他心里想的是"你要分手是吧,那一起去死",这个过程完全是梁某强行抱着小李跳的,不是小李自己想死。
进了水里之后,小李吓坏了,使劲挣扎。
梁某呛了两口水,难受得要命,求生本能上来,自己扑腾着游回岸上。
小李还在水里扑腾。
这时候的梁某就站在岸上,看着小李在水里挣扎,没报警,没喊人,没伸手救,连一根树枝都没递过去,小李就这么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沉下去了。
然后梁某拍拍屁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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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到2025年,整整17年。
大家可能会好奇一个活生生的人消失了是怎么隐瞒下来的呢?
案发后不久,小李的闺蜜告诉徐女士,说小李和梁某"一起去广东打工了"。
后来小李姐姐的男朋友还真的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了梁某,梁某也圆这个谎,说两人在东莞一家玩具厂上班。
徐女士夫妇当年专门跑到东莞去找,找了很久,贴了一堆寻人启事,没找到那家玩具厂。
但徐女士当时还相信是女儿"私奔躲着家里",因为她本来就不太支持这段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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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信,就是十七年。
十七年里,徐女士夫妇往梁某贵州老家跑了整整七次。
每次去,梁某的妈都"热情招待",跟没事人一样。
2023年春节前最后一次去,徐女士一家特意没暴露行踪,在街上远远盯着梁家。
结果大年三十前一天,他们在街上被梁某的家人撞见了。
梁家又是"热情邀请到家里坐",徐女士夫妇这回真去了,把每个房间都看了一遍,想找到女儿存在在的证据,但很可惜,并没有发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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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是2024年才真正揭开的。
2024年11月,徐女士通过当地警方采了DNA入了库。
5个月后,也就是2025年4月,徐女士接到警方电话,说她入库的DNA跟一具从河里打捞出来的无名女尸"匹配上了"。
又过了两个月,警方正式确认那具无名女尸,是2008年从温州苍南县那条河里打捞出来的,遗体当年打捞后就火化了,留下来的只有一份DNA。
而这份DNA,跟小李的完全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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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17年没回家,不是因为私奔,不是因为躲着妈,是因为她2008年就已经死了。
她死在了16岁,死在了她准备分手的那个晚上,死在了河里,死在了男朋友的眼皮子底下。
有了DNA比对结果,警方的抓捕就快了。
2025年12月,梁某在贵州老家被抓获,17年,你跑得再远,也得被抓回来。
目前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的起诉书写得非常清楚,梁某因情感纠纷,强行抱着被害人跳河,又在能施救的情况下故意不救,放任被害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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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故意杀人罪",不是"过失致人死亡",更不是什么"共同自杀"。
因为法律上看得很清楚,他自己游上岸了,他在岸上能救而不救,他选择了不救,这就是故意。
当然了,因为案发时他才16岁,属于未成年人,加上到案后认罪认罚,法律上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徐女士说,她希望法院能"重判凶手"。
同时梁某的家人,因为涉嫌包庇罪,已经被取保候审。
也就是说,藏了17年这事,他们家是知情的,至少是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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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妈看完整个事件想跟大家说说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现在大家很多人认为未成年是免死金牌,是作恶的护身符,但其实并不是。
我们看梁某,他案发时16岁,确实是未成年人,但过了17年,他依旧要遭到法律的审判。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那些因为年幼不懂事而犯错的人,不是保护这种敢杀人的"孩子"。
大家可能忽略了,梁某还有个包庇凶手的父母,他们才最该被审判。
梁某的母亲17年间"热情招待"徐女士夫妇7次,每次都跟没事一样。
这样做良心能过得去,可见他们平时对孩子的教育是失职的。
这家人现在的取保候审,是他们17年包庇应该付的代价。
还有早恋这个问题,16岁的孩子,对感情、对死亡、对责任,都没有完整的认知,家长可以不支持,但一定要正确引导。
不然一不小心,就是两个家庭的毁灭。
网友评价:
楠溪江: 16岁的小男生抱着女朋友跳河,自己游上岸拍拍屁股走了,17年后才被抓,这剧情我看了三遍才敢信是真的。
阿手机: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给那些因为年幼不懂事犯错的孩子留的后路,不是给敢杀人的小混蛋的护身符。
四十秒考者: 事情虽然板上钉钉,但最终怎么判还是要看法官。梁某作案时确实只有16岁,又是主动认罪认罚,按法律是要从轻或者减轻的。一边是受害人家属希望"重判",一边是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特殊保护,这个平衡最后怎么走,咱们得等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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