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8月11日消息,因“风格漂移”、无资质“大V带货”再触红线,又有基金公司被通报并采取监管措施。
红星资本局获悉,由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主办的2026年第3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经查,C基金公司存在投资运作不规范、宣传推介不合规两方面违规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3个月的监管措施,同步追究公司总经理等责任人员责任。
C基金公司并非今年首个因“大V带货”翻车的基金公司。据媒体报道,今年初,D基金因与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的互联网“大V”开展营销合作等,被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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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风格漂移”、“大V带货”
一基金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追责
近日,C基金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出现“风格漂移”、“大V带货”等问题,引发关注。随后,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并对相关机构和个人采取了监管措施。
《通报》显示,经查,C基金公司存在两方面违规问题:一是投资运作不规范。公司个别主题基金“风格漂移”、主题风格库管理不规范,部分基金产品投资行为不审慎、投资集中度过高,违反相关规定。二是宣传推介不合规。公司与MCN机构等合作开展基金销售活动,并聘用无基金从业资格的互联网“大V”从事基金销售业务活动,违反相关规定。
《通报》称,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该公司在经营理念、功能定位等方面存在偏差,为追求短期规模增长忽视专业合规底线,公司内控机制不健全、有效性不足。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3个月的监管措施,同步追究公司总经理、分管网络营销副总、网络金融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责任人员责任。
对于《通报》中提到的C基金公司,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多位公募人士透露,该公司或为沪上某中型公募。
不得与无资质“大V”合作
避免集中投向单一细分行业及领域
上述《通报》指出,多数行业机构能够坚守契约精神和合规底线,按照基金合同和法规要求开展投资运作,但仍有个别机构规模情结较重,投资端“蹭热点”甚至“风格漂移”,销售端借助无资质网络“大V”引流。
结合C基金公司的案例,上述《通报》对基金公司提出多项禁止行为。具体来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与无资质“大V”、主播、财经博主、MCN机构等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基金产品宣传推介,基金购买链接、二维码、开户链接导流,基金组合推荐、调仓建议、跟投服务,以销售转化为目的的直播、短视频、社群运营,以及围绕特定基金经理、投资赛道变相引流。
此外,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以所在机构名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或间接在各类网络渠道从事基金及基金组合的宣传推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在其他机构担任经营性职务。
需要注意的是,监管对投资运作也提出相应要求。对于行业主题基金,基金管理人应结合基金产品定位、市场普遍认知等,精准、细化界定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本中的投资方向,审慎确定风格库入库标准,不得使用笼统、含糊的表述方式。存量基金产品确保在不对原有主题界定做实质变更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修改。
另外,投资运作过程中,应避免基金产品集中投向投资方向中的单一细分行业及领域;密切关注基金投资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情况,通过相关风控指标和阈值等开展持续监测与控制;对投资偏离度和集中度过高的情形及时调整,确保基金投资合规运作。
知名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对红星资本局表示,这说明当前监管在收紧对基金公司的监管,“风格漂移”和无资质营销是重点监管方向。其中,“风格漂移”主要针对一些基金盲目追投AI半导体行业,参与蹭热点行为,这也说明监管认识到当前部分板块存在泡沫,需防风险。而无资质“大V”带货金融产品,则是针对部分基金虚假营销,超资质营销,防止部分基金误导基金投资人。
盘和林认为,这些举措是基金业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发展的信号,也将是下半年基金业的重大治理监管方向。下半年基金公司最大的风险,或将是合规风险。
红星新闻记者 肖世清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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