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如果还手造成对方伤亡,一定会构成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湖北瑾言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刘新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47号于海明正当防卫案,讲解特殊防卫、互殴以及防卫过当对应的法律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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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经过与判定结果
2018年8月晚间,于某明骑行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刘某龙酒后驾车违规变道引发口角。刘某龙率先动手推搡、殴打于某明,后续又从车内拿出长刀多次砍伤于某明身体关键部位。双方拉扯过程中刀具脱落,于某明捡起刀具反击,刘某龙受伤后逃离,经抢救无效身亡。办案单位调取监控视频、伤情材料、目击证言等各类证据综合判断,2018年9月作出处理,认定于某明行为具备正当防卫属性,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撤销案件。
二、正当防卫成立的参考条件
评判反击致人死亡能否免除刑责,需要综合对照《刑法》相关要求,不能仅凭损害结果单一判定。本案当中,刘某龙主动持长刀伤人,已经形成威胁他人生命的暴力侵害行为;刀具掉落之后对方仍上前争夺,客观上危险并未完全消除;于某明全程仅针对施暴者进行抵挡反击,不存在伤及无关人员的情形;其持刀回击主要是为阻止被继续伤害,难以看出有蓄意报复的主观想法。
针对持刀行凶这类严重暴力行为,法律设置特殊防卫规则,司法人员衡量防卫尺度时,会结合施暴工具、现场环境、普通人紧急状态下的本能反应综合考量,不会用事后冷静视角苛求当事人精准把控反击力度。
三、正当防卫与互殴的判定逻辑
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相对谨慎,其区分重点不在于双方受伤轻重,而是冲突起因、暴力升级过程以及双方主观心态。一方主动挑衅、持危险器械施暴,另一方被动还手且目的仅为自保,有机会认定为正当防卫;若是双方主动互相攻击,均有伤害对方的想法,则更倾向认定互殴,难以免除相应法律责任;若对方彻底失去攻击能力后仍持续追打,行为性质存在转变风险,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
四、正当防卫边界与遭遇暴力的应对方式
行使防卫权利存在两处重要参考界限:当面对持刀行凶等重度暴力侵害时,可适用特殊防卫相关规定,不必刻意退让;防卫行为需要和侵害持续阶段相匹配,对方无再次施暴条件后,不宜继续追击。普通人遭遇人身暴力冲突,优先选择撤离现场并报警,防卫仅作为最后自保途径;冲突发生后尽量留存监控、诊疗记录、伤情照片等材料,第一时间报警就医固定案件事实;如果被公安机关传唤询问,不建议随意自行表述案情,可尽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梳理事实,降低被认定互殴的法律风险。
五、结语
面对危及生命的持刀行凶,有权采取必要手段制止侵害,但防卫权存在清晰边界,不能借防卫名义主动挑衅或事后报复,把握侵害持续状态、防卫自保意图两大关键点,才能合法维护自身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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