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有媒体报道了这样一桩纠纷:四川德阳的魏先生为了公司一场重要的商务宴请,特意花费30.8万元订购了12瓶高档的“50年茅台酒”。本欲以名酒表诚意,却未曾想遭遇了一场令人难堪的“信任危机”。据魏先生反映,这批酒于2025年10月1日购自当地一家长期合作的商铺。可在饭局上,客人仅饮几杯便直言“味道不对”,场面一度非常尴尬。魏先生当场致电商家,对方却在电话中坚称酒水无问题,假一赔十,拒绝退货。为了讨个公道,魏先生开启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先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一瓶酒进行检测,结论为“不符合标准要求”。但商家却不认可,表示只相信茅台官方的鉴定。无奈之下,魏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茅台官方随后派员介入。
后经权威实验室鉴定,送检的5瓶“50年茅台”均被证实“与公司产品特征不相符”,确系假冒产品。面对茅台出具的官方酒质鉴定报告,商家终于承认酒有问题。可谈及赔偿,当初“假一赔十”的承诺被其抛诸脑后。商家表示自己只是“中间商”,酒是从外地多个“收老酒”的店铺临时拼凑而来,仅赚取两千多元差价,无力承担巨额赔偿,只愿意“退一赔一”或以老酒抵偿。这达不到魏先生“退一赔三”的要求,双方迟迟不能在赔偿金额上达成统一。对此,魏先生表示:“我需要给公司一个交代,如果协商不成,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权,让售假商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从魏先生宴席上的尴尬难堪,到商家电话里的信誓旦旦,再到第三方检测被拒、茅台官方报告一锤定音——好几个月的维权拉锯,终于让真相水落石出。面对茅台官方铁证,商家却以“中间商”“只赚两千”为由卖惨推诿,将当初“假一赔十”的承诺抛诸脑后。但法律不会因“赚得少”而免除惩罚——据相关法条,欺诈行为须三倍赔偿,公开承诺亦具约束力。卖惨不是挡箭牌,推诿更非护身符。售假者终将为其失信付出应有的代价,而这份代价,远远不止两千元差价所能衡量。
视频来源于闪电新闻、红星新闻报道的真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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