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烤肉被收了10块钱炭火费。
博主没吵没闹,问了一句话:“那我花钱了,炭火能打包吗?”
服务员说打包不了。
博主把视频发上网。
然后,市场监管局在评论区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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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块钱的炭火费,点单时取消不了
8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
一名博主在当地一家烧烤店吃炭火烤肉。线上点单时发现——页面上显示需收取10元炭火费,而且这笔费用无法取消。
也就是说,不管你想不想交,这10块钱都扣定了。
博主没当场翻脸。他吃完了饭,结完了账,然后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举动——
他向服务员提出:把炭火打包带走。
“炭火打包不了”“您不是已经用了吗?”
服务员拒绝了。
博主的逻辑很直接:“那我花钱了怎么办?”
服务员的回答是:“您不是已经用了吗?别人家的炭火都收费的,都是这样子的。”
炭火费你收了,炭火你要留下。
钱付了,东西不是你的。
博主把这段对话录了下来,发到了社交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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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评论区“闪现”:请告知地址,我们准备好了
视频发出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乌鲁木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官方账号,直接在博主视频下方留言了。
评论内容很硬核:“请博主告知一下这家店是否在我辖区,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做好执法准备!”
还补了一句:已经开展全面摸排,不辜负粉丝的信任。
网友直接看傻了——“这是我头一回见,主动找消费者问,立马处理,这还真当个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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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就上门了:这是强制消费,违规
当天晚上,乌鲁木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就出现在了涉事烧烤店。
现场执法的视频随后发布。
工作人员在视频中说得很直白:“这种收费行为属于强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利用店堂告示或者格式合同的形式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科科长黄春生解释:“公示不等于可以违规收费。”商家借助店堂告示设置单方格式条款,将经营必备成本单独拆分收费,属于变相强制交易。
“炭火作为炭火烤肉的基础配套条件,无炭火则无法完成烤制服务,对应的耗材成本本就应当纳入菜品定价之内。”店家单独收取炭火费,本质是转嫁自身经营成本,加重消费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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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认了:炭火费全额退,立案查处
面对执法人员的现场普法,饭店老板当场表态——炭火费将全部原路退还给所有在该店消费的客人。
不仅如此,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还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对辖区烧烤类餐饮店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一经发现违规加收炭火费等不合理收费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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