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世间”,郑娟有原罪。
就连郑娟自己都对秉义说:“我不值得(得到秉昆的爱)!”
一
郑娟的原罪是什么?
表面,是她被强暴了,怀孕了,不舍得打掉,生下了孩子。
本质,是她一贫如洗、惨不忍睹的身世。
她从小被一位一贫如洗的妇人收养,妇人后来又收养了一个盲童,做她的弟弟,取名“光明”。
这位妇人带着他们卖冰棍、糊信封,竟拉扯大了郑娟和光明。
郑娟本来可以找地方上班挣工资,却赶上了上山下乡。
郑娟不能去上山下乡,社会经济凋敝,养母老了,弟弟是残疾人,她去上山下乡,他们会被饿死。
郑娟就东躲西藏,逃掉了上山下乡。
在一个寒冷的东北城市的贫民窟里,像穴居动物一样活着。
然后她被强暴,怀孕了。
然后她名义上的丈夫被处决了。
然后她遇到了秉昆。
和秉昆,他们一见钟情。
秉昆是个小伙子,她名义上是个寡妇,肚子里还有个孩子。
二
秉昆趁着给他爸洗脚,试探他爸周志刚的态度。
话刚出口,他爸一脚把他蹬翻。
后脑猛磕在桌边,幸好只磕了个大包。
在我们这个“人世间”,尤其北方地区,至今不乏周志刚这种“鲁系伦理”守护者。
“你个大小伙子,和寡妇睡觉,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如此张口就来的伦理诘责,站在与生俱来的制高点,PUA他爱护的,或者痛恨的任何人。
爱护你,当然要免费PUA你,为了挽救你。
痛恨你,更要PUA你,替天行道,骂你。
对于“属于自己”的儿子,竟和寡妇睡觉,则恨不得一脚蹬死。
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对于鲁系伦理道德家周登志刚来说,郑娟这样的寡妇,无论如何也进不了他的家门。
而且,按照鲁系伦理自我标榜的推己及人的胸怀,郑娟实际上再也不配进入婚姻,遑论爱情。
周志刚的鲁系形象,厚实可靠,就不知他想没想过:
一贫如洗的一位寡妇,在被他PUA的“人世间”,独自抚养孩子,还有活路吗?
三
“人世间”的事情,却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人世间》原作者,梁登晓声,一位鲁系伦理体系里,判官级的原教旨主义大师,俯瞰着灾难和罪孽同样深重的人世间,心生悲悯。
“郑娟,你赎罪吧!”
梁登大慈悲,为郑娟赎罪计,判笔轻点,秉昆他妈,周志刚他老婆,就躺床上做了两年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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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娟喂饭喂水,端屎端尿,还来了个修脚女工乔春燕教她按摩。
郑娟为周志刚那个肥胖的老婆,把一双纤纤玉手,按到变形。
那两年间,周家大儿子、二闺女,都在北大充当天之骄子,周登志刚建设大三线。
郑娟一直把他们的母亲,或者老婆,按醒过来,肌肉没退缩,下床就走路,医生喊奇迹。
到那时,他家小儿子决不能找寡妇的清规戒律,像太阳下的肥皂泡消失了。
寡妇郑娟一跃而为周家恩人,理所当然周家的小儿媳妇。
至此,郑娟功德圆满,完成了她在“人世间”的自我救赎——吗?
且慢。
我分明看到,鲁系伦理,一直冷冰冰地横在我们面前:
原来在鲁系伦理的逻辑里,一位最需要保护的性暴力受害者、最需要呵护的单身母亲,当她加入丈夫的家庭时,这个家庭,竟有权利把极限繁重的家庭工作加于她的身上。
从梁登晓声,到周登志刚,甚至秉义、周蓉,或者有意识地、或者下意识地,都默认了这野蛮的权力和背后的逻辑:
本应由所有家庭成员分担的繁重工作,给了郑娟救赎她的原罪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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