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原创崛起的当下,知识产权本是中小微企业立足的核心底气,也是司法系统重点守护的市场创新基石。但近期福建泉州中院审结的一起商标侵权二审案件,引发市场极大争议。该案依托多处存假、手续失效的境外品牌授权文书,对拥有合法原创权属的泉州本土小微商家作出侵权认定,不仅重创本土原创企业,更暴露了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程序漏洞与事实核查缺失等诸多问题。
不同于大众熟知的境外大牌商标纠纷,本案争议核心并非商标近似与否,而是失效、造假的境外授权文书能否作为裁判依据、国内小微商家合法权益为何无法得到司法保障。一家拥有完整版权登记的本土原创企业,在未参与诉讼、未行使任何抗辩权利的前提下,被直接判定关联侵权,沦为境外品牌非正常维权的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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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顺起公司与盟可睐股份公司(MONCLER.S.P.A.)两款商标比较,设计差异明显!
共同的帽形外轮廓元素属于全球各行业通用设计,美日俄新加坡等多国企业都采用该帽形外轮廓图案商标(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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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起商标以“男(蓝)女(红)共生共荣、共创新章程”为设计理念。
盟可睐商标为“抽象公鸡+M字母”标识,在整体构图、读音、视觉、释义完全区分;二者仅通用帽型轮廓相近,不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根本不构成商标近似侵权。
国外其他帽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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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版权有据可查,本土商标与境外品牌无侵权关联
涉事主体泉州顺起服饰有限公司,是实打实的本土小微原创企业,其核心商标图案早在2023年8月30日就取得福建省版权局核发的美术作品登记证书,创作权属清晰、登记流程合法,属于企业自主研发的原创知识产权,受法律明确保护。
针对外界争议的商标相似度问题,两款商标不存在任何侵权关联性。双方仅沿用服饰行业通用的帽形外轮廓,该元素是全球服饰领域的通用设计符号,无任何品牌专属排他性,多国品牌均有同类设计应用,不能作为判定侵权的依据。
从核心设计来看,双方商标差异一目了然。泉州顺起公司商标承载专属原创设计理念,配色、构图、寓意均为独立创作;而盟可睐品牌商标以抽象公鸡造型搭配字母M为核心识别点。二者在视觉观感、文字释义、整体构图上完全独立,区分度极高,普通消费者不会产生任何混淆误认,完全不满足商标侵权的法定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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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审理程序违规,遇新证据新事由拒不开庭审理
本案最核心的程序瑕疵,在于二审审理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定流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二审上诉案件原则上必须开庭审理,只有在当事人无新事实、新证据、新理由的前提下,法院才可书面审理。
本案上诉人在二审阶段,正式提交了多项新证据、新事实及全新抗辩理由,直指案件存在主体不适格、授权造假、遗漏当事人、赔偿依据不足等多项核心问题,案件存在重大事实争议,完全符合法定开庭审理的硬性条件。
但该案二审承办法官未开庭、未核查新证据、未询问当事人,直接书面审理并驳回上诉,彻底架空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让二审上诉程序沦为形式化流程,严重违背司法公开、公正、严谨的基本原则。
上诉人提交的上诉理由,精准戳中案件五大核心漏洞:一是境外原告代理方公证文书存在主体信息错误,代理权合法性存疑,涉嫌虚假诉讼;二是涉案商标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阶段,存在权利冲突,不属于民事侵权受理范围;三是一审遗漏商标所有权人这一必要诉讼当事人,程序严重违法;四是双方商标差异显著,无混淆侵权可能,境外方属于恶意打压本土品牌;五是一审判定的赔偿金额无任何事实与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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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授权文书多重失效,无合法效力却被法院采信
本案裁判的核心依据——盟可睐品牌的境外授权文书,存在时效过期、手续缺失、主体错误三大致命漏洞,依法完全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根据可查的公证文件显示,盟可睐集团法定代表人鲁菲尼·雷莫2019年签署的授权文书,明确授权有效期仅36个月,早已过期失效。且该文书公证时间为2019年2月6日,彼时涉外公证认证新规尚未生效,按照当时国内法律要求,境外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方可在国内具备法律效力。
而本案中,整套境外授权材料,自始至终未完成法定的使领馆认证手续,在中国法域内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后续2024年的多层转委托行为,均基于这份失效、未认证的文书展开,全程属于无效代理。
尤为关键的是,案件审理阶段,法院未对授权文书的时效、认证手续、代理链条合法性进行任何基础核查,在无完整身份核验材料、无合法有效授权的前提下,直接认可境外方的诉讼主体资格,裁判依据存在根本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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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文书主体信息张冠李戴,造假痕迹公开可查
通过意大利商业注册局官方公示信息、盟可睐集团全球官网公开资料均可查实:盟可睐股份公司唯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CEO为鲁菲尼·雷莫,绝非授权文书中记载的西尔维娅·柏图丽。文书直接混淆企业最高负责人性别与身份,属于核心主体信息造假。
国内公开政务、媒体信息也可交叉佐证:2024年上海官方外事会见、2025年主流媒体独家专访,受访、参会的盟可睐集团负责人均为鲁菲尼·雷莫,就连案件中代理机构提交的英文企业备案报告,也明确标注其为公司合法法定代表人。
不止主体信息造假,涉案授权文书的签名也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同一名受托人在不同案件、不同司法机构提交的文书签名样式迥异,部分签名出现字母缺失、笔画错乱等低级错误,造假痕迹直观清晰。
据本土企业泉州顺起公司统计,半年内其合法原创商标接连遭遇8起关联维权案件,涉案对方均依托这套问题授权文书,在多地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批量维权,针对性围猎本土小微原创商家的意图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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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核心诉讼当事人,无辜企业被强制背负侵权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未参与案件的,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通知其参诉。泉州顺起公司作为涉案商标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是本案核心利害关系人,属于法定必须参诉的当事人。
在一审审理阶段,泉州顺起公司已主动提交第三人参诉申请,明确要求参与案件审理、行使抗辩权利,但审理法院全程无视该申请,未通知企业参诉、未组织质证答辩、未出具任何书面裁定。
最终判决在商标权利人完全不知情、未参与诉讼、未行使任何抗辩权利的情况下,直接认定相关侵权事实。判决生效后,其既判力直接约束无辜的本土企业,导致这家原创小微商家,无端陷入侵权追责危机,合法知识产权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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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坚决维权申诉,盼司法纠错守护本土原创
司法公正的核心,是不冤枉无辜、不纵容违规,依法保护每一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次案件的瑕疵裁判,不仅让坚守原创的小微企业蒙受损失,也让众多国货创业者寒心,动摇了大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任。
目前,案件当事人已正式启动维权纠错流程,将向泉州中院提交院长纠错申请,要求对本案二审裁判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纠正。泉州顺起公司也将通过正规监督渠道,向各级纪检、政法、人大部门提交材料,依法申诉维权。
知识产权司法的初心,是护航本土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公平对待国内外市场主体,绝非放任失效造假文书打压国货小微品牌。我们将持续追踪本案纠错进展,期待司法机关坚守公平底线、依法纠错正本,为无辜受害的本土原创企业伸张正义,守护国货创新的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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