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7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分行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河北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河北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违反账户管理、金融科技管理、国库管理、征信管理、反洗钱管理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分行对河北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47.65万元;对时任河北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高某、时任河北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审批部经理刘某分别罚款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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