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相军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履职成效、短板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部署。
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主要承担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以及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职责,是守护刑事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有力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
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和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18271件,多项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维护边疆监管安全稳定方面。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898件,起诉在押罪犯故意伤害、破坏监管秩序等狱内再犯罪61人;防范监外执行风险隐患,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督促收监774人;强化罪犯教育改造监督,切实保障罪犯教育改造效果。
守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方面。依法开展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协同相关部门推动468名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加强“减假暂”案件实质化监督,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办理“减假暂”案件实施细则,依法审查减刑105872人、假释1300人、暂予监外执行1519人,对“减假暂”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72件;规范开展刑罚监外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07人;强化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对财产性判项不及时立案、消极执行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145件;依法查办刑罚执行领域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案件11件14人,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方面。依法保障罪犯申诉、控告、检举权利和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依法对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监管未成年人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保障在押、服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方面。建立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推动刑罚执行监督提质增效。持续巩固派驻检察基础,优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开展巡回检察35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892份;深化数字检察赋能,研发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使用。
强化队伍素能方面。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不断加强业务素能建设,7人入选全国巡回检察人才库,1人获评云南“最美政法干警”;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2023年至今全省刑罚执行检察人员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报告指出,当前工作在监督理念转变、监督质效、监督机制、履职能力、基础建设上仍存在不足。张相军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为契机,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云南检察实践,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高质效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记者 张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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