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9份“建督撤(罚)字”文件,对9家单位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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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被处以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中铁七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被处以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被处以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四川联融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被处以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西藏广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申报资质行为,被处以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广东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被处以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广东铭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被处以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云南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丽源居2号楼”“广西梧州市永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幢厂房”2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被处以撤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申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5#隧洞)”“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7#隧道)”“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6#隧洞)”“文山州德厚河流域白牛厂汇水外排隧洞工程”“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8#隧洞)”“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一合同段(K0+000–K3+905)引水隧洞工程”等7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被处以撤销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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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6〕141号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16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我部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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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6〕155号
中铁七局集团深圳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37号),你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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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6〕154号
中交天航南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40号),你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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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6〕142号
四川联融建设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33号),你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或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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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6〕143号
西藏广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申报资质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20号),你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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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6〕157号
广东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36号),你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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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6〕156号
广东铭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39号),你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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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6〕233号
云南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丽源居2号楼”“广西梧州市永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幢厂房”2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6〕102号),你单位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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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26〕224号
云南建投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5#隧洞)”“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7#隧道)”“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6#隧洞)”“文山州德厚河流域白牛厂汇水外排隧洞工程”“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二合同段(K4+105–K7+685)引水隧洞工程(8#隧洞)”“开–小带式输送机运煤隧道工程第一合同段(K0+000–K3+905)引水隧洞工程”等7项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我部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6〕47号),你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6年7月20日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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