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文水县梁家堡村,古韵悠悠,烟火氤氲,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镌刻着岁月的厚重痕迹。
在村西,有一座墓丘,这里安葬着元朝梁锦阳将军和他的子孙,墓群中有石人、石羊、石虎、石柱等陪葬品,属于文水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七百余年的历史风云沉淀于此,使这座古墓成为研究元代政治、军事以及丧葬习俗的重要实物证据,是珍贵的历史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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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这座古墓的保护区域内,却出现了一处违法建筑,该村村民梁某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古墓旁修建了一处厂房。
几经协商未果,今年2月份,这块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权人提起诉讼。文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梁某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腾退土地。判决生效后,梁某并没有主动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吴长春接手了这起案件,他深知:如果采取强制拆除措施,虽然能快速结案,却很有可能再次激化双方矛盾。经过多次会商研判,吴长春确立了工作思路,在依法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兼顾当事人合理关切,稳妥化解其心结。
于是,吴长春下沉乡镇、对接村委,深入实地勘察文物保护范围,准确界定违建所处位置对文物的影响。
通过一番走访,法官了解到,文水县已经将梁家堡村列为文旅发展重点项目,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适度进行活化利用,让文物“活起来”。而梁某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已经影响了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的实施。
随即,吴长春多次登门,了解梁某的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进行释法说理。
“你这个厂房建在哪里不好,偏偏要建在元代将军的古墓旁边,对文物的历史风貌和安全环境都有可能造成破坏。”
“七百多年的古墓多珍贵呀,一旦遭到破坏,就无法恢复了。”
“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法修建,这可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咱们把古墓保护好,文旅发展起来了,来咱村参观的人多了,民宿、餐饮、农产品销售等等都能带动起来,受益的还是咱们全村老小。”
吴长春逐条解释关于文物保护的法律规定,站在乡村振兴的角度,帮助梁某算清楚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两笔账”。
“梁锦阳是汉人将军,他文韬武略兼通,是梁氏的先祖啊,我们作为后人更应带头保护,而不是去损害。”
“这座古墓既是历史古迹,也是文化传承,现在还是我们村的旅游名片,你说是不是应该保护好?”
同时,吴长春联系梁某的亲友以及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共同劝导,村干部也多次上门讲道理讲情理,向梁某讲述古墓对梁家堡村的意义。
法官耐心释法、镇村干部协调、亲友连番劝导……通过多方做工作,梁某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他和吴长春说:“法官,我懂了,在古墓边建厂房,违反的是国家的法律,伤的是老祖宗的‘脸面’,耽误的是全村的发展大计。”
6月10日,梁某主动将违法建筑全部拆除,案子结了,古墓的保护修缮工作也得以顺利推进。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那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这是为了保障文物本体安全、维护其历史风貌和周边历史环境而依法划定的核心区域,是文物保护的“安全红线”。
梁锦阳墓是文水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果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作业,必须经过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同时还要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吴长春法官进一步解释道。
他说:“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法院不仅要办好案子,更要守护好文脉、守护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财富’。”
如今,梁家堡村坚持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慕名而来的游客越来越多,大家在梁锦阳墓、梁家祠堂旧址、梁春古宅等历史古迹走一走、看一看,从数百年前的乡愁中慢慢读懂中国人的“根”和“魂”。
(图片由AI辅助生成)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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