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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中木白
刚停下来,喝一口茶,一身疲惫算是舒缓过来。
安静下来,想要写文章,但发现满脑子依旧是河北邯郸这件事,尽管我作为第一个写这件事的自媒体写手,昨天已经付出了几篇文章消失的代价,但我觉得有些事不写,是那么我是对不起一直以来关注和信任我的朋友。
这件事,最新的亮点,是财新报道了,而且是直接挂上了郭红波局长的靓照!(虽然这个人事实上行为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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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的报道有一个论点,是我最想说的,
那就是这一句:
“如果将此事仅限于个人问题,恐怕难以揭露索贿骚扰背后的社会机理,更无法反思法律为何约束不了知法懂法的法院局长。”
这其实也是我最想说的,也是这个题材还要继续写下去的原因。
因为通报里,仅仅一句,录音属实,郭红波停职,是无法,也是不能让这起事件就此翻篇的。
同时我昨天的那一句,黑与白分不清的感慨,有些人看完还心里不舒服,看看财新文章内写的这一句:
“本是该依法办案的执行局长,转身一变,却公然索贿,并骚扰女当事人,行为与声口迹近“黑恶势力”,与其公职人员身份为事不协调。”
我们都知道,就在这几天,全国扫黑除恶才开始,
但很多时候,真正的黑恶,是需要更立体被看见的。
这起事件,另一个意难平,
是下面这一段:
女子打赢了官司,到法院维权,遭遇十余名男工作人员殴打扒衣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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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令人悲哀的细节,我有几点想要说的:
一是,
任何时候,法院都不应该殴打当事人,如果违法了,妨碍正常公务,那么你可以拘留,但殴打撕扯衣服,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法院这个地方,是掌握法槌的。如果法院的工作人员做出这等行为,是要比街边的地痞流氓混混还要恶劣一万倍的。
地痞流氓也不敢如此,因为有法律约束,但法院的工作人员敢于如此嚣张,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就是法律。
二是,
河北邯郸中院的通报里,包括央媒的转发报道,都是郭红波被停职了啥的,看似很重视,但悲哀的是,其他的细节,像女子被殴打,人家维权为何被拘留15天,拘留15天为何又只关押五天,还不让人家维权,网络发声,
这些细节,这些很丑的现象,是一个郭红波,执行局局长承担不下来的。
一个村落,发生了极端的事件,本质的东西不去对外解释,只对外说一句,村里有个牛被雷劈死了,很显然是不合适的。
当下网络的诸多热搜,很多的话题,每一个写出来都是一篇不错的文章,每一个话题也没有郭红波,河北邯郸如此敏感,但我觉得这样的事,如果也轻易就随着一句停职就过去了,那么这对于一个写手来说是悲哀的,对于民众来说更是荒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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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所以,对于深扒这件事的媒体,对于将郭红波的正面敢于报道出来的记者,我看到后都会点赞,紧随脚步跟进一二的。
博尔赫斯说:
“ 我预感到,将来某一刻,我又会怀念此刻。”
什么时候,其实就是此时此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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