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报道,8 月 4 日,广东陈女士反映,在广东省事业单位 2026 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雷州市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泄露个人信息”“招考单位工作人员私下接触考生”“他人以金钱利诱劝退”等不当行为。但多次举报后,试图出钱劝其放弃面试的第二名考生,出现在雷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当中,而笔试第一名的陈女士并未出现在拟聘用人员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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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湛江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回应记者,已经收到相关投诉,已责令雷州市教育局开展核查。对于涉事考生进入拟聘公示,该工作人员解释,现阶段核查到该考生笔试、面试分数没有异常,因此按照流程发布拟聘用公示。
从此起事件来看,在招考的程序方面,可能确实没有错。笔试第一名的考生,未必就能在面试中取胜。而笔试第二名的考生,如果在面试中发挥得好,超过笔试第一名考生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关键就看,是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但是,如果考生使用“盘外招”“阴招”,情况就不同了。即便程序没有问题,这样的考生也不应当录用。
假如陈女士反映的情况一切属实,那这名使用“盘外招”的考生,必须取消其录用资格,而不能将这种品行很差的考生录用。否则,就没有公平可言,而且会产生很差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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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回应,已回答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雷州市教育局已经启动了核查,且纪检程序也已经启动;二是考生的录用公示,是在笔试和面试都没有异常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公示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那么,这样的回应,是否真的很正常呢?录用公示是否没有任何问题呢?如果媒体报道的和陈女士叙述的情况属实,就无正常可言了。
报道显示,5 月 25 日,陈女士致电雷州市教育局进行举报;5 月 28 日,又通过湛江 12345 政务热线提交举报工单。但工单办理一拖再拖,直至 7 月 31 日,12345 才反馈,该事项移交雷州市纪委处理,陈女士尚未收到调查反馈结果。
也就是说,陈女士的举报和投诉,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摆在雷州市教育局和12345政务热线的桌子上,可是,一直没有结果,直至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我们不禁要问,这算是正常呢,还是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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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按照陈女士的叙述,不仅学校的“高老师”质疑其老师资格证有问题,而且“代表”第二名考生劝陈女士弃考,并承诺给几万元钱。更加肆无忌惮的是,第二名考生还当面向陈女士说出了“我当时都求你别来你还来”的话。
而这些内容,陈女士都已经举报给雷州市教育局和12345政务热线了,为什么没有启动调查呢?为什么要过了两个多月才有反馈呢?所谓的笔试、面试没有异常,还说得出口吗?
我们并不否认,如果第二名考生真的在深圳的一家教育机构工作,在面试方面超过第一名的陈女士,是完全有这个可能的。但是,使用了“盘外招”后,就算面试成绩再好,也不该录用。至少,在品行方面是存在严重问题的。这样的人,如果录用到教育机构,不仅无法教书育人,而且会把风气搞坏。更何况,招聘单位是一家特殊教育学校,更需要品德高尚、行为端正、为人真诚才能履行职责。
而从陈女士提供的办理清单来看,雷州市教育局在5月28日收到12345服务热线转来的诉求工单,直到7月31日才办理完毕。比公示录用名单的时间早了三天。而名单的正式公示时间,也绝对不是录用名单的确定时间。也就是说,雷州市教育局的所谓办理,就是想用时间换空间,让陈女士的举报投诉变成一次无用功,可以让此次录用“既成事实”。
也正因为如此,对此起事件的调查,必须由湛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机关提级调查。雷州市教育局已经失去公信力,没有调查的资格了。如果调查结果证实了陈女士反映的问题,那名“高老师”必须问责。而雷州市教育局和12345政务热线的相关人员,也要依据实际情况追责。特别是雷州市教育局,必须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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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也奉劝陈女士,即便有机会录用到这家教育机构,也不要去了,另谋出路吧。否则,一定会很难开展工作的,甚至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不是向不法低头,而是减少自己的烦恼和不快。赢得了法律、正义和舆论,未必能够赢得了人情、关系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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