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莆田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详情如下: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莆田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4.5万元罚款;对颜景娥给予警告并处以6.4万元罚款;对李晓鹏给予警告并处以2.3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企业负责人为连秋碧。(记者 陈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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