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荷马史诗《奥德赛》在英雄主线之外还刻画了众多小人物,史诗对他们的处理并非扁平化的背景补白,而是将其视为承载伦理立场、展现人情冷暖的独立叙事个体,这正是《奥德赛》区别于同时代史诗的独到之处。诺兰的电影版《奥德赛》也并未遗忘这些小人物,相反,他们被赋予了不亚于在史诗文本中的意义。这篇基于原典的背景讨论,或许能帮我们更透彻地思考这些角色的人物弧光。
《奥德赛》无疑以奥德修斯这位英雄为主角,但是我们仍应当记住奥德修斯并非总是孤身一人。主角的行为和性格经常通过他的伙伴们呈现,作为剧情推动力的矛盾冲突也时常发生于他和他的伙伴之间。这样断言或许并不为过:奥德修斯为经线,其他人物为纬线,构成了《奥德赛》这部伟大作品的剧情之网。在这些其他人物中,奥德修斯背后的小人物——他的家仆们必然占据一席之地。他们,无论性别,并不仅仅是奥德修斯和他的儿子特勒马科斯诛杀求婚者这一伟业的背景板,更见证并参与了这一行为。我们也要注意这一点,即荷马所知道的比我们多得多,他知道那些小人物的家世,并给细心的听众一个次要人物的关系网,让整个故事更加丰满和生动真实。此外,他们的存在也使得《奥德赛》在这一点上区别于《伊利亚特》,即相比于后者对人物心理的细致刻画,这部作品更重视呈现人物的善与恶。
奥德修斯家的男仆们
在众多的次要男性角色中,牧猪人欧迈俄斯(Eumaeus)是最重要的一个。他原本是国王之子,但被腓尼基人掳走,以高价卖给了奥德修斯的父亲拉厄尔特斯(Laertes),自此沦为奴隶。有意思的是,他从小被奥德修斯的母亲在宫内抚养,和奥德修斯的亲姐妹克提莫奈(Ctimene)一起长大。如果一个童奴只是为了让他长大干活而被主人买下来,那么他的贵族身份对售价并不重要;而一个普通奴隶也没有必要被王后亲自抚养长大,并且绝无可能和公主亲近。荷马似乎暗示这位牧猪人原来是作为将来的女婿而被国王买下来的,由于国王和王后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他们亟需一个继承人。那么欧迈俄斯为什么后来还是去养猪了呢?或许是因为奥德修斯这位男性继承人的出生导致他不再被需要。尽管欧迈俄斯是一个奴隶,他的生活并不悲惨。他可以在无需拉厄尔特斯资助的情况下购买奴隶;他的衣着尽管并不华丽,但还能保持体面——他有两套披风,在这方面他和古典时期的普通雅典人并无不同;他还能支配几位伙伴,和他们分工合作。白天伙伴们出去牧猪,晚上欧迈俄斯看守猪圈;他还被赋予了足够多的自由,尽管他看管的猪猡是主人的财产,但是他可以毫不顾忌地宰杀两头,只为款待一位远方的客人。从他自称款待奥德修斯三天三夜来看,消耗的猪肉一定不会少。当从皮洛斯(Pylos)归来的特勒马科斯看到剩下的猪肉时,他未置一词;他还得到了良好的军事训练,和奥德修斯并肩作战,配合无间,甚至还能杀死几个贵族。这位牧猪人过着一种田园牧歌般的生活,他的生活水平可不比荷马几百年之后的希腊人差,甚至还有过之!欧迈俄斯能过上这种生活,必然依赖于奥德修斯一家的信任(我们需要记住,他是夫家的仆人而非佩内罗佩从娘家带来的仆人,这一身份的价值下文还会提及)。而他自己也对奥德修斯一家有着超越血缘的深厚感情,对求婚者的无赖行为切齿痛恨,并且从未辜负主人一家对他的恩情。此外,他自己承认,他希望主人能在未来给他一片自己的土地,为他讨个妻子。荷马并没有告诉我们,奥德修斯在事后给了他什么报偿,但一切早已在不言中:他的行为使他配得上任何奖赏。
欧迈俄斯并非唯一对主人忠诚的男仆,和他类似的还有一位叫菲洛伊提俄斯(Philoetius)的牧牛人。他也是为主人在乡下放牧的奴隶,但他的工作地点不在主人居住的伊萨卡岛(Ithaca),而在伊萨卡岛对岸的希腊大陆。工作地点的偏远似乎解释了他为什么会提到逃跑以及他较少的露面机会,因为只有在为求婚者提供牛肉和山羊肉的时候他才会来到伊萨卡岛。他和欧迈俄斯一样痛恨求婚者,为这个家庭的未来而哀伤,和牧猪人一起发誓向求婚者复仇。他和欧迈俄斯以及奥德修斯父子一道诛杀求婚者,并且亲手杀死了两名贵族。关于他的家世我们知道得很少,我们只知道他从小就深得奥德修斯喜爱,被送到凯法隆尼亚岛(Cephalonia)上牧牛。总之,我们可以将菲洛伊提俄斯看作是一位更年轻的欧迈俄斯。
相比于欧迈俄斯和菲洛伊提俄斯,牧羊人墨朗西俄斯(Melanthius)是一个典型的反面角色,在他身上集合了牧牛人和牧猪人的所有优秀品质的反面——他嫌贫爱富,投机取巧,缺乏同情心。对主人的不忠是他最突出的特征,当奥德修斯等人在战斗中逐渐取得上风的时候,他主动为求婚者从从仓库中拿出武器,使得战斗的形势逆转。当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牧羊人被施以劓刑和刵刑,其后被阉割,然后被做成人彘。墨朗西俄斯在史诗中出现的时间和欧迈俄斯一样早,后者在向乔装打扮的奥德修斯形容主人的财富的时候,提到伊萨卡岛的边缘地带放养着十一群羊,由可靠的牧人照看,尽管没有提到他的名字,墨朗西俄斯必然是这些牧人中的一位。荷马暗示他是其它牧人的领袖——他的身后多次跟着两个牧人,有监督其它牧人之责。他从未参与战斗,当他选择帮助求婚者的时候,他主动选择远离战场,并在那里迎来了他的结局。这或许暗示他擅长投机和诡计,没有在战场上拼杀的技巧和勇气,而这一点是他区别于忠诚的牧牛人和牧猪人的另一显著特征。荷马还提到了他的家世,这是他和牧猪人和牧牛人的另一显著区别——他并非奥德修斯本家的仆人,而是被他的妻子从娘家带来的奴隶。他的父亲多利俄斯(Dolius)是伊卡里俄斯(Icarius,奥德修斯的岳父)交给佩内罗佩的老奴。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墨朗西俄斯是一个“外人”,因而他的背叛乃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作为佩内罗佩的奴隶,他当然忠诚于女主人而非他的丈夫。求婚者消耗的是奥德修斯和他的儿子的财产,那么求婚者的作为和他有何干系呢?相反地,既然奥德修斯已死,那么为她的女主人找一个强大的再婚丈夫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而当他发现奥德修斯还活着并且准备血战一场的时候,他认识到为时已晚(因为他之前曾粗暴对待奥德修斯)。既然没有回头路,那他就只能为生存站在求婚者一边。从这个方面看,“忠”与“不忠”并非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还是一个立场的问题——在夫家和娘家之间,我该忠于谁?从这个角度来说,墨朗西俄斯反而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物,因为他在众多强者之间,在两个在特定情境下相互冲突的社会角色之间,在他既难以预料也难以控制的情况下迎来了他的最终命运。
除去这三位长期在乡间工作的牧人之外,奥德修斯家还有其它的服务者。墨冬(Medon)的身份是信使,他和特勒马科斯的关系非同寻常,他从小便关照特勒马科斯,两次在求婚者密谋杀害特勒马科斯的时候将阴谋告知佩内罗佩,最后特勒马科斯在奥德修斯面前为他说情,使他保全性命。菲弥俄斯(Phemius)的身份是吟游诗人,这类人寄居在贵族家中,为贵族弹唱。他所使用的琴乃是一种叫“弗尔米克斯琴”(Phormix)的弦乐器,这种琴是后来的里拉琴的早期形态。吟游诗人为贵族提供娱乐,赞颂贵族的功业,并为他们编订谱系。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得到了奥德修斯的饶恕——奥德修斯可能需要他,一位见证者,来歌颂自己诛杀求婚者的功业。在古风和古典时期这类为贵族服务的艺术家依旧存在,只是艺术的形式略有变化,比如为那些在竞技场上取得胜利的贵族歌唱庆胜诗的品达(Pindar),以及因其贪财而出名的西蒙尼德斯(Simoni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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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酒盏(krater),黑底红像陶(约公元前330年)。画面描述了奥德修斯等人与求婚者的战斗,求婚者占据画面左侧,奥德修斯等人占据右侧,背靠大门。头戴尖顶帽的拉弓者为奥德修斯,其左下方持盾的裸体青年为特勒马科斯,左上方的投标枪的老者为欧迈俄斯。
奥德修斯家的女仆们
至少从史诗文本来看,服务于奥德修斯家的女仆比男仆多得多,然而除了个别人物之外,我们对她们所知甚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男人是社会生活的主角,女性生活在幕后,这一点由特勒马科斯和佩内罗佩的那段著名对话(其实更像是一种训诫)清晰地表现出来——后者希望参与儿子的活动,但特勒马科斯要求她作为一个女人应该做好自己的事情。
在一段对话中我们知道奥德修斯家有五十位女仆,在另一处我们会惊讶于奥德修斯家光是磨谷的女仆就有十二位之多。这些数字看起来都不是实数,因为阿尔金诺斯(Alcinous)也有五十名女仆,而“十二”这个数字也是奥林坡斯众神的数量,伊奥尼亚人和爱奥利亚人在小亚细亚各有十二座城邦,统称为“十二城”(Dodecapolis)。但是荷马的意思是明确无误的——奥德修斯家里有很多女仆。这些女仆围绕在女主人的身边,听她的号令。在这里,我们能看到一个典型的,甚至是理想中的希腊家庭,即家庭中的女人和男人完全隔离,女主人使唤女仆,男主人使唤男仆,而这种做法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女主人的贞洁和家庭的体面。
女仆中也不乏不忠之人。和求婚者私通的女仆为数十二——这也是个虚数,用以表明人数之多,她们最后都被奥德修斯吊死。不忠的女仆们将佩内罗佩的计划告诉求婚者,使得女主人被迫提前做出选择。她们有的是被迫和求婚者私通,有的是主动为之。我们知道一个叫美兰索(Melantho)的女仆。她和墨朗西俄斯是兄妹,因而也属于娘家来的奴隶。她和他的兄弟一样嫌贫爱富,对乔装的奥德修斯拳脚相加,出言不逊,在她身上,我们同样可以看到一个娘家来的仆人对男主人而言是多么的不可信。然而我们还知道一个忠诚的老奴,她名叫欧吕克莱亚(Eurycleia),她是女管家,对女仆发号施令。她和欧迈俄斯一样被拉厄尔特斯买下,进而是夫家的仆人,这能解释为什么她是最忠诚的女仆。史诗文本暗示她可能是作为妾,而非一般奴隶而被买下的(换句话说这是一场买卖婚,早期希腊贵族中存在一夫多妻制),这或许能解释她的高身价以及荷马对她与拉厄尔特斯从未发生过关系这一事实的强调。但她确实有生育史(主人可能为她找了个丈夫),否则难以解释为什么她是奥德修斯的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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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杯(skyphos),黑底红像陶(公元前450-400年)。画面描绘了奥德修斯(上图拉弓男子)杀死求婚者(下图三人)的场面。奥德修斯身后站着两个女人,她们的身份不详,可能是佩内罗佩和欧吕克莱亚,或其他姓名不可考的女仆。
动物
最后,动物也可以成为家仆。例如,奥德修斯饲养了一条狗,名叫阿尔戈斯(Argos)。在荷马的描述中阿尔戈斯是一条猎犬,但它的名字体现出它的另一功能,即看家护院。“阿尔戈斯”在希腊神话中可以指代一名叫阿尔戈斯的巨人,他被赫拉剥夺了睡眠,进而可以监视伊俄(Io)。因此,这条狗必然有看家护院的功能。一条狗不大可能既看家护院又和主人出门打猎,因此我们可以合理猜测这条狗在年轻的时候作为猎犬,年老的时候作为看门犬守护奥德修斯的家院。阿尔戈斯既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在主人离开家乡之后,他便被家人冷落,没人关心它的死活,让它浑身长满虱子,躺卧在粪堆旁边。但是它在临死之前认出了归家的主人,安详地迎来死亡,尽管它早已无力像往日一样贴傍在主人身旁。
我们可以发现,这些小人物构成了各种事件的一部分,他们不仅是故事发生的背景,更是重要的参与者。他们并非无意识地追随那些重要人物,而是有他们自己的经历、情感与立场,并且他们在这些方面的不同决定了他们不同的行为,彰显了不同的德性,进而决定了他们不同的结局。即便是小人物也是历史的、真实的,这一点反映了这部史诗高度的文学造诣。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蒋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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