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企·企业服务年 | “二房东”赚取租金差价引发纠纷 法院调解化“三输”为“三赢”
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摒弃机械办案思维,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多轮协调促成三方握手和解,实现商铺零间隙续租,为企业避免了因诉讼造成的经营空窗期,跑出司法护企“加速度”。
案情回顾:欠租27万元,“二房东”浮出水面
安化某某公司将门面租赁给叶某经营,双方合作多年,合同一年一签,租金每半年缴纳12万元。至2026年5月30日,叶某已累计拖欠安化某某公司租金高达27万元。无奈之下,安化某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支付欠租并腾退房屋。
看似是一起普通的租赁纠纷,但在审理过程中,案外人安化某连锁分店的出现让案情“反转”。安化某连锁分店向法院提交材料称,案涉门面近几年来一直由其实际经营,每年向叶某支付租金35万元,租赁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至此,叶某“二房东”的身份彻底暴露——每年仅需向安化某某公司支付24万元租金,转手却向安化某连锁分店收取35万元,稳赚11万元差价。
一判了之还是调解破局?法院为三方算了一笔“经营账”
面对这一情况,如果简单判决解除合同、强制腾退,会是怎样的结果?承办法官为三方算了一笔账:对安化某某公司而言,虽赢了官司,但商铺面临空置,重新招租至少耗时数月,存在大额租金损失,还不算招商成本和未来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对叶某而言,一次性支付27万元欠租将致其自身经营陷入困境;对安化某连锁分店而言,被迫停业搬迁,前期装修、设备投入全部打水漂,损失难以估量。
“判决只是‘结案’,调解才能真正‘事了’。”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化解此案的关键在于如何让安化某某公司与安化某连锁分店直接建立租赁关系,从而把叶某这个“中间环节”剥离出去。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关乎案涉企业生存发展的经营问题。
三轮调解:从“对簿公堂”到“零间隙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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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症结后,承办法官迅速制定调解策略。第一轮,向安化某某公司释明诉讼风险和空置成本,引导其着眼长期稳定收益,放弃“非要腾退不可”的执念;第二轮,向叶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擅自转租的法律后果及恶意欠租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风险,督促其拿出分期还款的诚意方案;第三轮,充分听取安化某连锁分店的经营诉求,就租金标准、起租时间等核心条款进行反复磋商。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双方租赁合同于2026年5月30日解除,叶某分期向安化某某公司支付拖欠的27万元租金。同时,安化某某公司与安化某连锁分店庭外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按年租金27万元标准从原、被告解除合同之日起直接建立租赁关系。
三方共赢:企业“零损失”背后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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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落笔的那一刻,三方都松了一口气。安化某某公司虽然没有拿到安化某连锁分店此前愿意支付的35万“市场价”,但省去了至少3到6个月的空置期和一笔不菲的招商费用,折算下来实际收益反而更优,更关键的是——现金流没有断;叶某获得了一笔宝贵的“时间账”,分期付款为其自身经营争取了喘口气的机会;安化某连锁分店的经营一天都没有中断,直接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原本以为打官司至少要大半年,没想到法院通过调解让我们一天都没停租,直接续上了新租户。”安化某某公司负责人在签订调解协议后感慨道,“这样的司法服务,让我们企业真正有了获得感。”
以案为鉴:企业服务年里的“硬功夫”与“软环境”
从“三输”困局到“三赢”局面,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安化法院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承办法官没有机械适用法律“一判了之”,而是立足企业经营实际,以调解为杠杆,撬动三方利益“最大公约数”,让司法服务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下一步,安化法院将持续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用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举措,为辖区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提供坚实保障,以司法“硬功夫”护航营商“软环境”,真正让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暖。
来源:安化县人民法院
编辑: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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