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万港漂都在这儿
人生最残忍的抉择,往往不在生死瞬间,而在病床前的艰难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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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妹相信,很多人都曾面临过这样揪心的画面:
当亲人重病卧床、意识模糊、全身插满管线、完全失去行动能力时,医生一句冰冷的“救还是不救”,会瞬间击溃整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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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救,病人饱受折磨,只能依靠仪器勉强延续数日生命;
不救,家人会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甚至还会背负“不孝”的骂名......
这种进退两难的临终困境,困扰着无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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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星岛头条
而香港的最新法律,打破了这种困局。
香港新法实施
港人可自主决定生命末期治疗
7月31日起,香港《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正式生效。
这是香港首次为生命末期医疗自主决策,搭建起完整、规范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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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星岛头条
简单来说,就是在自己还有清醒意识、具备判断能力的时候,提前告诉家人和医护人员:
如果自己到了生命末期、无法表达意愿时,不希望接受哪些治疗。
其中,包括拒绝各类维持生命的治疗方式,例如心肺复苏、胃管插入、输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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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星岛头条
圈妹举个简单例子:
如果一个人曾经明确表示(并签署文件):“如果我已经无法恢复意识,我不希望通过仪器维持生命。”
那么当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时,医生便可以按照他的预先意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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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01
这份预设文件具备法律效力,医护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这也意味着,香港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拥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签了还能修改
根据新条例,签署者可以针对3类情况,提前决定是否接受心肺复苏以及维持生命治疗,分别是:
罹患末期疾病、持续植物人状态或陷入不可逆转的昏迷,以及患上其他晚期不可逆转的寿命受限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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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有线新闻
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患者已经无法自行表达意见,医生就可以参考提前签署的“医疗预设决定”。
当然,这份文件并不是随便写写就有效。
签署时,需要有两名见证人在场,其中至少一人必须是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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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星岛头条
签署后,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发出“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同时需要家属以及两名医生共同签署确认。
签完之后,医管局会发放一个黄色文件袋,专门存放这份“生命预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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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星岛头条
当然,签完之后也是可以反悔的。
签署者在有精神能力做出决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口头告知、书面修改或直接销毁文件的方式,取消此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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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值得一提的是,不止香港在推进生命尊严立法,内地也有类似的制度,叫“生前预嘱”。
不过圈妹需要说明,内地暂未实现全国普及,目前属于地方性试点政策,于2023年1月1日在深圳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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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CCTV
虽然两地制度仍有所不同,但背后的核心理念相似——让患者拥有自己生命的决定权。
这不是安乐死!
新法落地后,不少人都有一个疑问:这是不是就是香港的“安乐死”?
圈妹在这里告诉大家:当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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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设医疗指示并不是主动结束生命,而是在生命已经无法挽回的时候,停止依靠仪器、药物强行延长生命体征的无效救治。
它强调的是,让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保持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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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东网
在这之前,香港医疗体系始终遵循“能救则救”的原则。
如果病人没有提前表达意愿,家属往往需要面对巨大的心理压力,在“继续抢救”和“接受自然离世”之间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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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01
而新法的出现,就是希望减少这种困境。
让真正做决定的人,不是旁人,而是生命的主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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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01
其实,在这项法律实施之前,香港医疗系统已经提前推行“预设照顾计划”。
圈妹了解到,沙田慈氏护养院就是典型案例。
全院200多名病人中,大部分属于无法逆转的疾病患者,其中约96%已经订立相关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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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星岛日报
这说明,很多长期面对疾病的人,其实早已开始思考:
当生命走到最后,我希望怎样离开?
告别伦理悲剧!
新规赋予普通人生命自主权
圈妹查阅资料时发现,在“预设医疗指示”进入法律体系之前,香港曾发生过许多令人痛心的事件。
有身患绝症的患者长期承受极致病痛折磨,家属不忍亲人日日煎熬,最终在万般无奈下做出极端行为,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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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一名港男不忍妻子罹患癌症、备受折磨,在征询妻子意见后,就在房内烧炭,送了妻子最后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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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01
这些遗憾,也加速了这次新法的落地。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有人希望尽最大努力治疗,也有人希望在无法改变时选择自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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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01
无论哪一种选择,最重要的是,这个决定应该被尊重。
香港这项新条例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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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01
最后,圈妹想问问大家:
如果未来有一天,你需要面对这样的选择,你会签署“预设医疗指示”吗?
你觉得,到了生命最后阶段,应该优先考虑“延长生命”,还是“保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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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天天被爸妈远程催婚的@圈妹
*图像影音及新闻资料来自网络,本文由港漂圈原创,本文图片影音及文字仅作分享,不作为商用,转载请联系港漂圈公众号(ID:gangpiaoquan)
参考资料:
1.《预先医疗指示——7月31日生效的法律 医院管理局:香港末期患者护理迈出重大一步》,星岛头条,2026-07-23
2.《预设医疗指示立法 | 医院管理局:签署指示不放弃治疗有助于晚期患者变得更加独立》,香港01,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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