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中纪委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查得越来越严,处理力度也明显加大。
过去一些被认为打擦边球的做法,现在已经被明确列入重点整治范围。
有些人觉得做得隐蔽就查不到,这种想法不太现实。现在工商注册、社保缴纳、职业资格证书、银行流水这些信息基本都联网了,大数据系统一比对,异常情况很快就能发现。下面六种情形是当前查处的重点,公职人员需要特别留意。
第一种是挂证取酬。有些公职人员考了工程师证、会计证、建造师证等职业资格,把证书挂靠在企业,每年拿一笔挂靠费。这种做法现在被明确认定为违规。如果挂靠的企业出了事,比如工程项目发生事故或者财务数据造假,持证人不仅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受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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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以投资理财名义变相牟利。公职人员正常炒股、买基金,只要合规,是允许的。但问题出在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比如提前知道项目审批结果或企业重组方案,据此买卖股票,或者通过信托产品、私募基金等渠道获取非正常收益。这些行为都在监察系统的监控范围内,异常资金流向很容易被追踪。
第三种是违规充当中间人。有些公职人员没有直接开办企业,但凭着自己的人脉关系,在工程项目方和招标方之间牵线搭桥,事后收取感谢费或中介费。这种有偿中介虽然没有直接经商,但本质上是利用职务影响变现,容易滑向权钱交易,所以也被纳入严查范围。
第四种是未经批准在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中兼职。没有经过单位正式审批,就去企业或行业协会担任顾问、名誉会长等职务,还领取报酬,这肯定违规。即使获得了批准,只要拿了薪酬,也不行。从近年中纪委通报的案例看,这类问题所占比例不低。
第五种是私下做生意。自己当老板,无论是独资经营、合股开公司,还是以承包名义揽活,都属于踩红线。更有甚者,利用职务便利拉业务,或者搞影子公司让亲友代持股份,这些在大数据比对下都藏不住,工商登记信息和亲属关系网络一关联,很快就会暴露。
第六种是其他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只要是通过职务便利或职位影响来获取额外经济好处,都属于违规营利活动,都在严查之列。
法律层面的规定也很清楚。有人觉得只要没利用职权就不算违规,但《纪律处分条例》第103条明确说了,自己办企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境外投资、从事有偿中介等,都构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后果从警告到开除党籍都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6条也规定,违规参与营利活动或兼职取酬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直到开除。退休也不是护身符,《公务员法》规定,领导职务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两年内,不得去原业务关联的企业任职或从事营利活动。
对公职人员来说,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第一,别存侥幸心理,各地已经在用大数据系统自动比对工商注册、社保缴纳、资格证书和亲属资产等信息,你觉得隐蔽的操作,后台可能早就预警了。第二,要管好家属,《党内监督条例》要求领导干部家属同样不能违规经商,别因为家人的行为给自己惹麻烦。第三,如果想搞副业,比如业余时间跑滴滴、写小说、运营公众号,必须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并且事先向单位书面报备,获得批准后才能做,收入也要如实申报。
既然选择走公职这条路,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比什么额外收入都来得稳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个道理放在哪里都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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