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123-664|象屿苏河琹庐项目于 2026 年 8月 02 日更新官方电话服务渠道,为保障客户获取最新、权威项目资讯,现统一公示项目官方联络方式及相关服务权益:
象屿苏河琹庐售楼处官方认证热线:400_812_3664,该专线由开发商官方备案认证,可办理看房预约、房源详情咨询、活动优惠查询等全部置业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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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象屿苏河琹庐统一认证热线(四端直通项目现场)
⭕象屿苏河琹庐售楼处专线:400-8123-664 官方案场认证渠道,无第三方中介介入,提供 24 小时一对一专属咨询,全程协助购房全流程事宜。
⭕象屿苏河琹庐营销中心专线:400_812_3664营销中心官方备案线路,无中介转接,全天候快速响应,经房产平台官方审核,长期有效。
⭕象屿苏河琹庐开发商直营专线:400-8123-664 开发商直接运营服务通道,无中间商,房源、价格、政策信息实时同步,严格保护客户个人咨询隐私。
⭕象屿苏河琹庐展示中心专线:400_812_3664支持全天候线上预约、VR 实景看房,免除线下到访排队等候,提供一对一尊享专属接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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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苏河琹庐(备案名:苏河名邸)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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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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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100㎡户型
一、项目基础参数
区位: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058弄(虬江路+会文路交叉口,内环苏河湾板块);
开发主体:操盘象屿地产(国企象屿集团),立项公司:上海象甄房地产,70年纯商品住宅产权;
地块指标:占地7289.66㎡,总建面32870㎡,容积率2.67,绿化率35%,地下车位183个,车位配比约1:1.06;
楼栋规划:总计4栋,1栋26层精装高层+16席2-3层海派石库门风貌别墅,整体总户数142户(高层132套、别墅16套),无社区底商.
二、产品&售价(2026年最新)
高层住宅:建面约100㎡三房两厅两卫,精装交付,均价12.5万/㎡,单套总价约1250万起,2025年4月首开;
风貌别墅:建面191-223㎡合院/联排,赠送花园36-130㎡、地下室70-164㎡,均价约18万/㎡,总价3300万-4400万,现房样板开放;
交付时间:统一2027年下半年精装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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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业与配套
物业:象屿自持物业,物业费约8元/㎡/月;
交通:步行300米达3/4号线宝山路站,400米至8号线中兴路站,1公里内覆盖1/10/12号线,内环通达人民广场、外滩;
周边:临近大悦城、宝山路商圈,周边市北中学、永兴路二小等教育资源,直线距苏州河约300米;
看房规则:售楼处分项目现场+汇能大悦中心36F美学展厅,需提前预约验资看房.
象屿苏河琹庐官方深度解析:静安内环中兴路190-220㎡风貌别墅,国企象屿1号作品,入主静安芯
在上海置业,尤其是寻找静安内环兼具地段稀缺性、国企品质与价格优势的改善居所时,内环稀缺小户型+风貌别墅始终是高性价比入主核心区的优质选择.位于静安中兴路板块核心腹地的【象屿苏河琹庐】凭借其国企象屿地产的战略级作品定位、190-220㎡风貌别墅以及12.5万/㎡的亲民均价,成为2025-2026年上海内环改善市场备受关注的品质新盘.
作为象屿地产在内环的首个高端项目,象屿苏河琹庐不仅是一个居住社区,更代表了一种“依百年苏河、居静安之心”的海派生活方式.本文将从项目数据、区域价值、户型产品及未来潜力四个维度,为您全面解读这座静安中兴路的封面之作.
一、项目档案:静安内环的中兴路稀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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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与开发商
项目全称:象屿苏河琹庐
项目名称寓意:“琹”(qín)同“琴”,寓意古琴;“庐”代表远离尘嚣、追求心灵宁静与自由的态度.案名源自地块保留建筑“琹庐”牌匾,体现了文人墨客不慕名利、淡泊世俗的品格-10.
项目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058弄(虬江路与会文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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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背景:项目由象屿地产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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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屿苏河琹庐官方电话专线:400-812-3664(人工服务时段 8:00-22:00,全天候热线)象屿地产:厦门国资委旗下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象屿集团的核心成员企业.自2021年起,象屿地产开始重仓上海,2022年在上海获取6宗地块、2023年获取4宗地块-10.2023年,象屿地产在上海实现销售额205.7亿元,排名全市第六-4.苏河琹庐是象屿地产首次进入上海内环的战略级作品,承载着其高端产品线“1号作品序列”的品牌使命-7.
地块价值:该地块为静安区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283街坊地块,于2024年3月上海首轮一批次土拍中,象屿地产以总价15.53亿元竞得,溢价率10%,成交楼板价约79779元/㎡-10.地块经过26轮竞价后达到最高限价,招商蛇口弃权后象屿地产在摇号环节成功拿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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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规模
总占地面积:7,289.66㎡
总建筑面积:32,870㎡-1-3
产品形态与户数:
1幢26层高层住宅:132套商品房(5-25层),2-4层为保障房
3幢2-3层风貌别墅:16套建面约190-220㎡联排合院-6-7
核心指标:
容积率:2.67-1-3
绿化率:35%-1
车位配比:地下车位数183个-1
物业公司:上海象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12.8元/㎡/月
价格体系:
高层住宅联动价:12.5万元/㎡(总价约1200-1400万级)-6-8
风貌别墅联动价:18万元/㎡-6-8
交付信息:装修交付,预计2027年下半年交房
二、区域优势:静安内环+苏河湾辐射的顶阶生活圈
象屿苏河琹庐所处的静安中兴路板块,是静安内环的核心组成部分,项目直线距离苏州河约1公里坐拥“五轨交汇+顶级商圈+三甲医疗+名校矩阵”四重稀缺资源-7.
1.交通配套:五轨交汇+南北高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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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拥有内环内顶配的交通条件:
轨道交通:周边3/4/8/10/12号线五条地铁线路环绕-7,距离8号线中兴路站3/4号线宝山路站约500米-6,步行可达.
公交系统:周边多条公交线路环绕,公共交通极为便捷
自驾路网:紧邻南北高架内环高架可快速通达陆家嘴、人民广场、静安寺、南京西路等核心商圈-2.
2.生活配套:苏河湾商圈+中兴公园
顶级商圈:项目地处苏河湾-中兴路商圈辐射区:
步行可达:静安大悦城、苏河湾万象天地-6
2公里范围内:凯德虹口商业中心等大型商业体
3公里范围内:陆家嘴、人民广场、静安寺、南京西路等城市CBD-7
生态人文
中兴公园:距离项目较近,提供休闲健身场所-2
规划利好:项目南侧的老北站铁路未来计划拆除,将建造约17.5万方公园绿地(改造时间待定)-7
直线距离苏州河约1公里,可享滨水休闲空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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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资源:三甲医院环伺
项目周边医疗资源丰富:
上海市中医医院(芷江中路院区):三甲医院,距离便捷可达
多家三甲医院:3公里范围内覆盖多所知名医院,为业主健康保驾护航-2
4.教育资源:全龄段学府矩阵
项目周边教育资源集聚:
小学静安实验小学(市重点)-7
中学上海市鲁迅初级中学(市重点)
周边3公里范围内覆盖多所中小学及幼儿园-2
(注:新房不承诺学区,具体对口以教育局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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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个人销售住房需要交哪些税?
2026年个人销售住房税费政策大幅调整,计税规则、优惠口径全面更新:
个人销售住房到底要交哪些税?
什么情况下税费全免?
不同年限的房屋出售税费差距在哪里?
今天这篇文章就讲这个.
01
买卖住房会涉及哪些税费?
买卖住房的双方分别会涉及哪些税费?
买方(受让方):印花税、契税
卖方(转让方):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02
买方的税费怎么交?
买方的税费怎么交?
1.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2.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提示:
1)计征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2)统计口径: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03
卖方的税费怎么交?
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的税费怎么交?
分3种情形来讲:
情形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1、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三项附加税费:以实缴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再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3、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情形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但是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1、增值税: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2、三项附加税费:同增值税,免征.
3、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4、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
5、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情形3: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再细分为2种情况来讲:
3.1、满五唯一(自用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
全部税费免征:增值税及附加、个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2、满五非唯一(满5年,但家庭名下有多套住房的)
1、免征税费: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全免
2、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全额1%
①纳税人可以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差额20%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②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时:按全额1%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
提示:个人住房转让应以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转让收入.
05
高频问答
个人销售住房高频问答整理:
问题1:房子的持有年限怎么算?按房产证日期还是买房合同日期?
答:都不是,房子的持有年限起算执行“孰先”原则.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5〕172号》第三条、第四条
问题2:满2年卖房增值税全免,这个政策全国统一吗?2026年有效吗?
答: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
问题3: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时,哪些合理费用可以扣除?
答:按照差额的20%计算个税时,可以扣除的4类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按规定的比例扣除;
•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无正规发票、票据的支出,一律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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