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
张家口市防汛抗旱指挥 部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当前雨情形势,经会商研判,依据《张家口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张家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6年8月1日16时起,针对张北县、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针对其他县区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请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安排部署及《张家口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张家口市防汛抢险工作机制》《强化防汛备汛20条硬措施》要求,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精准指挥调度、严格落实“321”预警叫应机制和“135”转移工作法,落细落实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要督促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全部在岗在位,做好应急队伍、物资、通信等应急抢险救援准备,要加强城镇易涝区、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景区景点、切坡建房、老旧危房等高风险区域巡查防守,提前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
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各县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到本县区、本单位值班值守,及时调度、科学处置突发险情,每天中午12时和晚上18时向市防办报告强降雨应对工作开展情况直至响应结束,如遇重大汛情险情,及时采取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停课等强制性管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市气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进驻市总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十楼指挥大厅)开展联合值守。
来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张会娇 校对:孟凡飞
审核:林得辉
主办: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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