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为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加强青年在青浦就业起步期安居保障,青浦区启动新就业青年安居服务。
一、保障对象
工作单位在青浦区的申请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35周岁以下(截至申请当年1月1日);
2.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沪无自有住房;
3.自2026年1月1日以后在沪新就业缴保,且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不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
4.取得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3年(截至申请当日);
5.未享受过全市及各区租房补贴政策。
二、房源申请
1.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就业青年安居子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和注册申请。线上办理路径为随申办“我要租房——新就业青年安居服务——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申请”。进入服务事项后,申请人按要求在线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并作出个人承诺和授权后,完成申请提交。
2.线下申请。全面接入社区事务办理服务事项,并采用“全市通办”模式。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新就业青年租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现场预审,预审通过的予以受理。预审不通过的,告知原因。接入前,本区设立1—2个线下帮办点,提供政策咨询和申请帮办服务。
本区对缴保单位注册地在本区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在线申请本区保租房房源。
为促进职住平衡,缴保单位注册地在本区的申请人原则上在本区选择房源。房源以备案价5000元以下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
三、补贴标准
对缴保单位注册地在本区的申请人,按实际入住月份给予实物配租补贴。
(一)第一年补贴标准
1.外郊线内(S20高速以内)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4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元/月;
2.外郊环间(S20高速与G1503高速间)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5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月;
3.郊环线外(G1503高速以外)房源补贴不超过备案价的60%,且每套房源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
(二)补贴退坡机制
第二年实物配租补贴额度退坡50%。
四、退出管理
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享受不超过2年政府补贴优惠价;2年政策期满后或未满2年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不再享受政府补贴,可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续租。
五、其他
本办法自2026年7月31日开始实施,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资料:区发改委
编辑: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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