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获悉,有热心市民投诉反映关于胶州市李哥庄镇锦绣苑小区自家房屋漏水损毁的问题,对此,胶州市政府部门给出最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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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表示,我是胶州市李哥庄镇锦绣苑小区2楼*单元701顶楼业主,物业公司青岛德信物业有限公司。 该楼座楼顶公共防水层老化破损,加上每家每户都把太阳能安装在楼顶,拆卸安装时也把部分楼顶防水层破坏了,每逢降雨屋内天花板、墙体就大面积渗水,墙面起皮发霉、吊顶受潮损坏,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登记报修,物业长期推诿不作为,物业一直不检修,也不启动维修流程,拿业主签字难为由拒绝履行职责。
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共用部位,物业服务合同、民法典都规定公共部位养护、维修为物业法定责任,不是顶楼业主个人责任。 物业总拿业主签字难,老小区没人管当做不作为理由,导致我家里漏水越来越严重,现在楼顶已经被雨水冲成一个大窟窿,家里地板、墙壁、吊顶长期被雨水浸泡已发霉。
现诉求: 住建局物业办、镇办督促物业三日内上门勘测漏水点位,出具正式维修方案,立即启动屋面漏水应急维修程序,彻底解决漏水问题。 对物业不作为行为进行核查,并赔偿本人因漏水造成的室内装修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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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问题,7月29日,据胶州市政府部门答复称:
经落实,锦绣苑小区建于2009年,由青岛丰园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属于大产权房屋。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屋已超保修期。
您反映的屋顶平台属该楼栋业主共用部位,维修需要该单元业主启用维修基金或者共同均摊费用。
经统计,2号楼*单元共7户,有5户业主明确表示不同意参与均摊,前期多次协调未果。下一步,联谊社区将继续入户走访其余5户业主,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力争早日促成一致意见,同时建议您自行维修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有需要,您可拨打李哥庄镇联谊社区电话88280179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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