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个人准备在暑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在朋友圈、微信群等各种媒体频频发布招生广告,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双减”政策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处范围
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高中生)、幼儿开展各种形式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含“俱乐部”“小饭桌”、托管中心等)、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学科培训的个人及其他超范围开展教育活动的经营主体。
二、培训要求
(一)严禁超范围经营。任何机构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活动,严禁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禁止幼小衔接学科教学。所有机构(含“幼儿园”“早教中心”“俱乐部”“小饭桌”、托管中心等)和个人不得以“幼小衔接”名义对学龄前儿童开展拼音、识字、计算等学科类培训,不得变相替代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内容。
(三)无证机构立即停办。未取得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拒不关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监督与处罚
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文旅、消防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机构或个人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采取约谈整改、行政处罚、吊销执照等措施,并公开曝光。
举报电话:0358-5300506
中阳县“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
来源:中阳融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