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选举期间发生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历时三年终有定论。
7月29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主任医师霍勇诉胡大一、马长生等人名誉权纠纷案二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胡大一等人构成名誉侵权,判令相关主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霍勇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5万元。
二审判决指出,“公民在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检举控告等权利时,如果超越了法律允许的边界,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两份举报均发生于院士选举期间
官方调查结论为“未发现问题”
此纠纷源于2021年及202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期间。举报者胡大一系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退休医师,曾任该院心血管疾病研究所所长,分别于2021年8月22日、2023年9月10日发出两份署名举报材料,文中包含多处带有强烈人格贬损、侮辱性质的表述。
霍勇系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教授、主任医师,第十二届至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2023年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针对举报内容,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委员会于2021年10月作出调查报告,结论为“未发现霍勇存在举报信提到的违规违纪问题”;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于2023年10月再次出具情况报告,结论仍为“未发现霍勇存在来信反映的问题”。二审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询问笔录记载,胡大一在接受询问时承认举报信内容“不能查实”,并在《亲笔供词》中自述其签名举报的核心目的是“阻止他当选院士” ,称“我知道错了”。
一审及二审均认定构成名誉侵权
判令赔礼道歉并赔偿
2025年,霍勇取得一审胜诉。法院判令:胡大一、马某、余某、余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含全国性网站)向霍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连带赔偿霍勇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2万元;王某及其实际控制的国民爱心医院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则需通过“心医集团”微信公众号向霍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连带赔偿相关费用3万元。上述判决作出后,各被告均不服,提起上诉。
2026年7月29日,法院认定,胡大一在署名的案涉举报材料中构成对霍勇的侮辱。霍勇任职单位相关部门已于2021年、2023年就案涉举报材料作出调查情况报告,结论均为未发现霍勇存在来信反映的问题。胡大一在派出所接受询问时也明确承认,信件内容没有证据、是不能查实的。胡大一在未履行合理核实义务的情况下,以肯定性表述指控霍勇存在上述问题,主观上具有贬损霍勇名誉的故意,构成对霍勇的诽谤。
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长江云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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