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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针对媒体报道贵州省贵定县洛北河“伴漂服务”,贵州省贵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贵州贵定县联合调查组接连发布通报表示,已“开展调查”,并“已责令漂流运营公司停业整顿”。
单从媒体报道披露的此前商家介绍,“洛北河漂流NPC剧本式伴漂分为三个档次,398元是高颜值陪玩,1288元是礼貌肢体接触,1988元是临时女友”,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媒体所说,“1988元项目可以牵手、抱抱、亲亲,并表示其他服务可以与‘伴漂女子’详谈”等情况看,所谓的“伴漂服务”,绝不是为了保证旅客漂流的安全,其中很可能“藏污纳垢”,有可能涉嫌不当或者非法服务。
因为相关部门调查情况尚未公开,青锋在这里不能无端就给贵州贵定县洛北河漂流的“伴漂服务"做明确的定性。只是想借用上述媒体报道的猜测,对当地处理这一舆情的方式方法说上一二。
细心的人都应该注意到,洛北河漂流存在的“伴漂服务”一经媒体公开,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第一时间即发布通报,表示“已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但联合调查组经过核查后,第一时间则是对外称“经调查,贵州山水清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漂流运营公司)与贵州喀吡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服视频号认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打造夏季漂流文旅产品。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企业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开展伴漂服务,造成不良影响”。由此估计不少人都可以听出话外音,造成不良影响的“伴漂服务”,是相关公司所为,与当地官方没有多大干系。
大家都知道,各地各景区推出相关服务,至少要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洛北河“伴漂服务”已经引发媒体公开报道,想必已经存在不短时间,在当地肯定也有不小影响,或者被人议论,那作为主管部门是真没有得知这些信息,还是监管不到位,还是对所谓的“伴漂服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其私下运营呢?对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难道就没有一丁点管理责任?不应该对此事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做一反思?
青锋注意到,贵定县联合调查组对外发布的通报也表示,“后续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理”。青锋和所有关注此事的人一样,期待后续调查情况的公开,同时吁请,一定要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人们关注的“伴漂服务”是否“藏污纳垢”,或者说涉嫌非法服务做一公开回应,绝不能只停留在停业整顿这一层面。而是要告知所有人,文旅产品打造,一定要合规合法,绝不能让非法经营有空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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