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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83,简称"托伦斯")7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置换方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人员薪酬、境外采购等款项,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等额资金进行置换。此次操作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9.41亿元资金,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募资基本情况与项目调整
公告显示,托伦斯于2026年7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共发行4636.84万股,发行价格22.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4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9.41亿元。该笔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公司对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
项目名称子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托伦斯精密零部件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87,954.4887,954.4871,580.0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661.577,661.576,235.2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16,276.61合计115,616.05115,616.0594,091.86
调整后,各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置换方案核心内容与操作流程
根据公告,公司实施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并置换的主要原因包括:人员薪酬支付需通过基本账户办理、境外采购及关税等款项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以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用承兑汇票等支付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并履行内部审批,财务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2. 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支付情况,在支付后6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3. 保荐机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持续监督
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该置换方案,认为此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表示无异议,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告强调,本次资金置换操作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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