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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海新就业群体城市融入指南”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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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件办理

(一)居住证办理

1.居住登记

办理居住登记是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前提。办理居住登记后,可享受以下公共服务:办理沪C牌照(需先至市交通委额度审核窗口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沪C号牌额度的条件,再至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申请出具在沪无犯罪记录证明;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详见“子女来沪衔接义务教育”)等。

(1)办理条件

境内来沪人员(不包括来沪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办事指引

①线上途径:登录“随申办”,在“居住证办理一件事”专栏办理。

②线下途径:全市任一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可办理。

(3)政策查询

登录随申办APP,搜索“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在“政策解读”模块查看。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12345市民服务热线

2.居住证新办

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以下公共服务: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同之前居住登记);沪牌拍牌、绿牌申领(如需进行沪牌拍卖需由市交通委审核相关资质,绿牌申领需由市经信委审核资质)、办理新能源补贴;申请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办理购房退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或者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办理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等。

(1)办理条件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已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境内来沪人员,申领居住证之日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且当月仍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视作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也可以申领居住证。

(2)办事指引

①线上途径:登录“随申办”,在“居住证办理一件事”专栏办理。

②线下途径:全市任一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可办理。

(3)政策查询

登录随申办APP,搜索“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在“政策解读”模块查看。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12345市民服务热线

(二)健康证办理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是多数网约配送平台要求骑手办理且每年重新审核的必备证件,有效期为1年,到期需重新体检。‌‌

1.办理条件

免费办理: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③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

自费办理: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所需材料各区政策略有差异,具体请咨询体检机构)

2.办事指引

预约:预约体检机构。部分体检机构支持线上预约,可关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操作。无线上预约渠道的体检机构,可电话确认后自行前往。

扫码查询机构名单

登记:携带材料到体检机构登记处,告知从业类别(食品类/非食品类)。

缴费:自费人员根据体检机构缴费流程进行缴费;符合免费条件者提供相关材料。

体检:按体检机构要求内容完成检查。

获取:体检后约5个工作日,可自行登录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系统(www.jkz.sh.cn)在线查询并下载电子版的健康证。如需纸质,可自行打印。

3.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2320卫生专线

二、入职签约

(一)合同类型

1.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的法律关系。

2.劳务关系: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作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的,就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而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范本

如果您需要下载Word或PDF版本的官方空白合同文本,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

1.下载地址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链接:https://www.mohrss.gov.cn

2.下载方法

官网顶部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关于发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明”。点击进入后,在附件区域下载文件。

《劳动合同(通用)》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3.使用方法

使用时,您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将具体内容填入空白处,作为正式合同的一部分,确认无误后再签字盖章。切勿直接签空白范本。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三、住房安居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提供租金优惠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1.办理条件

准入条件可通过市房管局网站或“随申办”申请页面查询。

2.办事指引

线上途径:

(1)在“随申办”APP首页点击“办事”“我要租房”,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页面。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页面通过“我要找房”模块检索房源项目信息。房源项目页面下方点击“预约看房”,可直接致电社区咨询;点击“立即办理”,可进入资格审核阶段。可在“我的申请”模块查询审核动态;如有轮候,可在“我的轮候”模块查询状态。

(2)资格审核通过后,等候工作人员联系看房。

(3)现场看房选房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签订租房合同。租赁合同一般为1—3年,到期后入住人员经重新审核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

(4)签订合同后,完成实有人口登记、人脸识别录入、物业验房等流程即可入住。

线下途径:暂无

3.政策查询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房管局。登录“随申办”APP,点击或输入“我要租房”下拉至底部展开,即可查询各区咨询电话。

(二)“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申请入住

“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是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下的一种特色房源类型。它以宿舍床位为主要供应形式,提供床、桌、柜等家具,实现拎包入住。每个床位每月租金通常在几百至一千多元不等。床位租赁方式以用人单位整体包租为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1.办理条件

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人员

2.办事指引

申请人可以向所在企业提出需求,企业与出租单位签订包租协议后,安排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

3.政策查询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项目认定和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房管局。登录“随申办”APP,点击或输入“我要租房”下拉至底部展开,即可查询各区咨询电话。

(三)市场化租赁住房

1.办理条件

(1)出租房源合法合规,符合出租标准和要求,具备必要的生活条件;

(2)房东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3)租赁双方身份真实有效;

(4)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依法办理合同备案。

2.办事指引

线上途径:登录“随申办”,在“我要租房”专栏办理。

线下途径:通过线下渠道租房的,各阶段注意事项如下。

(1)找房阶段

①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租房信息,警惕虚假房源、低价租金等租房陷阱。

②通过实地看房等方式确认租房意向,正规租房看房不收费,提前收取看房费、诚意金均为违规操作。实地看房时,审慎查验房屋装修状况,规避租住装修质量不合格、污染物超标的翻新转租房(俗称“串串房”),保障居住健康与安全。坚决不租群租房、隔断房,安全隐患大,随时会被清退,容易“钱房两空”。

(2)签订合同阶段

①务必仔细核实房东信息(包括身份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等),确保房东身份真实,房屋产权清晰,避免产权纠纷和非法出租等情况。若遇到“二房东”(即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权人),需确认其是否有权出租房屋,且出租行为得到房主同意或承诺。

②谨慎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相关证件复印件可作为合同附件),只签书面合同,口头承诺无效。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内容一般包括:a.双方身份信息;b.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基本情况;c.租期和交房时间,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建议“押一付一”或“押一付三”);d.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e.物业服务、水、电、热、燃气等费用的承担方式;f.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③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后,通过线下或线上办理合同备案通知书,享受居住登记、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便利。(线下途径:包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住房租赁企业,线上途径:包括“随申办”支付宝、微信小程序、APP“我要租房”服务专区,具体操作可拨打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热线“962269”咨询)。

(3)入住阶段

入住前,务必与房东共同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好,确认是否与合同描述相一致,若发现损坏及时与房东沟通并记录,确认水、电、煤气表读数。所有事项确认无误后,领取钥匙,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办理入住。

入住期间,留存好与房东的沟通记录、住房租赁合同、支付凭证等,以便后续发生纠纷用以维权。提前了解小区物业管理规约或村规民约等相关规定,避免违反规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4)退租阶段

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提前与房东商议退租事宜。退房时,双方共同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并结清所有费用(包括押金、租金、水电费等)。无人为损坏、无欠费、无违约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要求房东及时全额退还押金,退款到账后再结束交接。

3.政策查询

(1)上海人大官网—法规公布(《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


(2)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政策法规(《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热线“962269”

四、医疗健康

(一)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指参保人在其参保地统筹区域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简单来说,如您不在参保地看病,而是在上海医院看病,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续使用参保地医保报销结算。

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查看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申请方式。具体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二)体检服务

为保障新就业群体身心健康,上海市总工会推出暖心体检项目。

1.办理条件

加入工会组织

2.办事指引

(1)由您所在的基层工会通过申工通“上海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业务工作平台”—“体检申请”—“我要预约”模块统一预约申报并申请市总工会全额体检补贴。

(2)完成线上审核的新就业群体,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至上海市工人疗养院或流动点位进行体检。

3.政策查询

关注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申工社”,查询新就业群体工会体检服务相关推文。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51

(三)心理咨询

帮助新就业群体纾解职业压力与心理困扰,提供便捷、免费、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其更好融入城市生活。

1.办事指引

(1)线上途径(免费服务)

心理援助热线:拨打上海市心理热线12356(7×24小时免费),由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等专业人员值守接听。

线上咨询平台:通过“上海健康云”APP或微信小程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线上问诊平台获取心理健康咨询与科普服务。

(2)线下途径(按医保政策执行)

①市区两级精神卫生中心:全市共有18家市、区级精神卫生专科机构,可就近前往。

②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全市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大部分开设心理科或精神科门诊,可就近选择。

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全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精神心理门诊,可就近咨询。

④心理健康讲座与活动:市、区卫健部门联合工会等定期开展面向新就业群体的心理健康讲座与减压活动,可通过所在平台或社区党群服务站了解安排。

2.政策查询

上海市医疗机构心理门诊和睡眠门诊服务情况一览


上海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医指南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预约就诊攻略 ↓↓↓

3.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心理热线12356(7×24小时)

五、社会保障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建立的法定民生保障制度,旨在通过社会共济机制,为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特定情况下提供稳定物质帮助。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足最低缴费年限且达到符合领取养老待遇的年龄条件,可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并缴费)次月可用账户资金并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1.主要分类

(1)如您与公司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则公司将按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2)如您与公司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则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灵活就业参保方式


扫码查询灵活就业参保方式

(1)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前,在上海从事灵活就业(不限户籍)。

(2)办事指引

线上途径:登录“随申办”APP,在“灵活就业一件事”专栏办理。

线下途径: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淘宝闪购、美团等平台企业为稳定就业的新就业群体提供社保补贴,具体可咨询企业人事部门。

(3)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二)职业伤害保障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是国家为部分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人员量身定制的“工伤保险”,通过平台企业按订单参保缴费的方式,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遭受职业伤害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1.办理条件

(1)通过以下平台企业注册并接单,并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现阶段主要覆盖以下企业,后续还将不断拓展。

即时配送行业: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秒送、闪送、顺丰同城、小象超市、盒马鲜生、叮咚买菜、UU跑腿、朴朴超市;

出行行业:曹操出行、滴滴出行、T3出行、阳光出行、享道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花小猪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如祺出行;

同城货运行业: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满帮省省。

(注:朴朴超市、花小猪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如祺出行、满帮省省等6家平台企业暂未在本市开展业务,待其开展业务后,正式纳入本市试点范围)

(2)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者,应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不适用职业伤害保障相关规定。

2.办事指引

(1)事故备案: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可通过平台企业在应用客户端设置的“一键报案”功能发送事故报案信息,对事故情况进行记载。平台企业核实后,通过全国信息平台推送至市级集中系统进行事故备案。

(2)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信息平台向伤害发生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给付申请,或者委托本市平台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平台企业或平台服务机构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直接提出申请。

3.政策查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7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的通知(沪人社福〔2025〕373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17号)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六、权益维护

(一)处置劳动纠纷

新就业群体与平台企业及其合作、加盟企业产生劳动纠纷时,应考虑以最优方式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自行与企业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权益纠纷。

办事指引:如果您遭遇欠薪、无故扣款、不退还押金或保证金、培训费、装备费等权益纠纷,可先通过平台企业内部的调解机构处理。平台(企业)内部未设调解机构或者不能解决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之间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劳动纠纷可以向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业态劳动者,其与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发生争议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也可通过拨打12333热线等方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

(二)获取法律援助

新就业群体劳动权益受到损害,可以申请工会法律援助。符合受理条件的,工会将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免费提供仲裁、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1.办理条件

新就业群体符合下列情形,可以向工会关系所在地、合同(协议)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工会法律援助:

(1)因合同、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争议,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2)拖欠、克扣劳动报酬的;

(3)在提供劳动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的;

(4)其他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新就业群体申请工会法律援助的,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3)本人有效工会会员服务卡或者工会电子会员证;

(4)申请法律援助的主要事项及证据材料;

(5)法院受理案件的回执、短信记录等相关证明;

(6)工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办事指引

“随申办”移动端—搜索“工会维权服务”—点击“法律援助机构查询”,获取相应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后可先电话咨询,再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提出申请。

3.政策查询


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之家”APP

扫码下载并登录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之家”APP,点击首页“职工群众服务区”的“法律服务”进入“工会智能法律服务系统”,可在线咨询劳动法律问题。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总工会,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51

七、教育提升

(一)开放教育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功能性、平台型”新型成人高校。学校实行注册入学,采用混合教学模式,支持学分转换,助力在职人员学历能力双提升。上海开放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本科满足条件还可申请学士学位。

1.申请条件

开放教育本科(专升本)招生对象: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护理专业招生对象还须是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人员。

开放教育专科(高起专)招生对象: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业余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学历或同等学力者。护理(老年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中专毕业、持有护理类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2.办事指引

(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沪籍学生还需提供在上海市居住或工作的相关证明,到上海开放大学总校或分校(教学点)现场报名。

(2)通过上海开放大学招生官方微信或招生网站进行预约报名,但在报名结束前须持报名材料到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缴费手续。

3.政策查询

招生网站:

http://zhaosheng.sou.edu.cn

微信服务号:上海开放大学招办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5653114、25653103(上海开放大学)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分专升本和专科两个学历层次。

1.报考条件

具体主考学校、开设专业、报名报考、考籍管理等相关信息,可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官方网站:

https://www.shmeea.edu.cn

2.办事指引

自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一般每年报名两次,分别在3月1日和9月1日前后。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并按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即可申请毕业。毕业申请每年两次,一般在6月中旬和12月中旬。

3.政策查询

可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进行查询。

官方网站:

https://www.shmeea.edu.cn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35367070(上海教育考试院)

(三)子女来沪衔接义务教育

上海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来沪随迁子女以“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要求,通过合理布局与资源统筹,为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入学保障。

1.办理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入学前一年内(以2026年9月入学为例,即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以2026年9月入学为例,即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2.办事指引

目前,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每年招生工作启动后,家长可在指定时间内访问“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点击“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直接访问以下链接进入“入学报名系统”。

链接:shrxbm.edu.sh.gov.cn

家长也可访问“随申办”APP,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报名等相关手续。

3.政策查询

适龄儿童家长同样可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划片范围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义务教育招生的主管部门。

市级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热线:021-25654197、021-962066-7;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热线可点击“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中“义务教育入学专栏”内的“各区招生政策”查询,也可点击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官网进行查询。

八、工会服务

(一)加入工会

加入工会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入会后可享受法律援助、互助保障、技能提升、健康体检、困难帮扶等工会服务。

1.办理条件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申请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

2.办事指引

线上途径: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申工社”—进入“服务大厅”—选择“加入工会”,根据指引扫码,填写信息,提交后验证通过即入会成功。也可在“随申办”移动端—搜索“我要入会”,根据指引填写信息,提交后验证通过即入会成功。



Tips:新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或所在单位未建工会的职工,可在线选择加入工作或居住所在的街道乡镇工会。

线下途径:

(1)如所在单位已建立工会,向本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由单位工会审核批准后即可加入工会。

(2)新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或所在单位未建工会的职工,可拨打“12351”热线获取工作或居住所在街道乡镇工会联系方式,咨询加入工会事宜。

3.政策查询

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申工社”。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51

(二)工会互助保障

目前,本市新就业群体可参与两项保障,分别为“上海工会会员保障”和“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新就业群体可根据参加的不同保障类型,在遭遇重疾、意外、住院等情况时享受相应的保障权益。

1.办理条件

(1)“上海工会会员保障”:市总工会向新就业群体工会会员赠送会员Ⅰ类保障,无需个人缴费。

(2)“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团体参加由新就业群体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参保;个人参加仅限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医保的新就业群体,可在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自主参加。

2.办事指引

(1)线上途径

“上海工会会员保障”项目,由会员所在工会组织统一通过“上海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业务工作台”—“会员保障管理”—“新就业形态参保”模块进行集体申报参加,经审核可获得市总工会赠送的会员Ⅰ类保障;

“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通过“上海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业务工作台”—“互助保障管理”模块办理。

(2)线下途径

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医保的新就业群体,可在每年参保开放期(每年5月一6月)至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参加“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

3.政策查询

(1)进入“上海市总工会”官网,在主页“文件、表格下载”栏目,可直接查阅和下载“上海工会会员保障”和“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相关条款文件。

(2)关注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申工社”,可查阅“上海工会会员保障”和“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相关介绍推文。

4.主管部门和咨询热线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51

九、友好场景

(一)服务地图

扫码进入“人民城市 全域友好”服务地图,选择饮水热饭、优惠餐饮、法律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项目,即可“一键导航”。


(二)便捷停车

可通过“上海停车”APP及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随申行”APP、“随申办”等服务平台,查询附近的停车场(库)车位信息、是否有充电桩;查询住宅小区附近“错峰共享”停车场,享受夜间和节假日错峰按月计费的优惠价格;使用“预约停车”,方便就医停车。


(三)优惠餐饮

可在地图软件搜索就近的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区食堂,电话询问新就业群体折扣福利。也可自带饭菜,至就近的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加热食用(具体位置可在“人民城市 全域友好”服务地图查询)。

(四)智慧寻厕

上海智慧寻厕小程序覆盖本市全部环卫公厕以及部分旅游、轨交、公园、菜场公厕。微信搜“上海智慧寻厕”小程序,选择适合的公厕,点击公厕定位图标后即可看到公厕信息,包括“距离”“开放时间”等,点击“导航”查询具体路线。


也可在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搜索栏输入“厕所”,查询合适点位并导航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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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通办总门户”微信公众号

“随申办”APP

上海政务

微信矩阵

上海概览

“上海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SH大城小事”微信公众号

来源:市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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