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提升防范质效,连日来,惠安县各镇、各单位持续发力,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整改力度,依法整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现公开曝光部分安全领域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住建局
案例1
某建筑工地存在问题:
各层外架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0mm未采取防护措施。
处理措施:
局部停工,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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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某在建农房存在问题:
现场发现起重设备无防脱钩装置,临时线路随意拉设。
处理措施:
局部停工,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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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某物业小区存在问题:
楼道杂物堆积。
处理措施:
立行立改,全部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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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某物业小区存在问题:
高层楼道存在杂物堆积。
处理措施:
立行立改,全部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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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某物业小区存在问题:
电动自行车进入楼道。
处理措施:
责令明确电动车停放区域,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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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知识】
爬架施工作业“五必须”:进场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升降作业必须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升降必须有检查验收;升降作业必须设置围栏或警戒标志;升降过程必须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爬架安全监管“十要求”:架体结构材质规格应与型式检验报告一致;架体应经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安装平台应设置连墙件与防护栏杆;层间兜底应全封闭设置;层间兜底应全封闭设置;附着支座应使用双螺栓与建筑结构连接;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着支座,使用工况下有效支座不应少于3个;使用工况下的架体悬臂高度应小于等于架体高度的2/5或6米;防倾覆、防坠落与同步升降控制装置应有效可靠;附墙装置、电动葫芦应设置防污染措施。
楼道安全“五严禁”:严禁在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任何杂物;严禁在楼道、门厅、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在楼道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堵塞、锁闭、封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严禁损坏、挪用、圈占消防设施和器材。
来源 | 惠安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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