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北极海新闻报道过榆林绥德4名村民与地产公司土地权属纠纷,当事人历经一审、二审败诉、省高院裁定发回再审、同步起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不动产权证多线维权;最新进展显示,村民不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申请市级复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原答复,责令县级部门重新核查回应。
三年维权多线诉讼并行,村民维权遇首轮答复
这场土地矛盾起源于绥德县辛店村原老中学旧址地块,村民闫先生等人认定坡地是自家世代耕种自留地,房企中恒地产拿地开发后,村民多次阻拦施工,房企起诉排除妨害索赔停工损失。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房企权属手续齐全,驳回村民全部抗辩;村民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院,省高院认定原审存在事实、法律瑕疵,裁定案件发回榆林中院再审,中止原判决执行。为从根源推翻房企用地依据,村民另行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张违规核发不动产权证。
闫先生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不动产登记违规问题,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6月出具处理意见书,全盘否认登记程序、土地性质存在违法,称地块早年经政府征购转为国有,遵循“法不溯及既往”无需补办农转用审批,村委、历届村干部、权属公示材料均可佐证地块无权属争议,办证流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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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意见书)
闫先生对这份答复完全不认可,随即向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复查申请,直指县级部门回避自留地权属、未实质核查征地档案缺失、农地变更登记等核心诉求。
市级复查裁定撤销原答复,责令县级部门重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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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查意见书)
最新复查文书显示,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审查明确:不动产登记争议法定救济渠道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照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化规范处理诉求,正式撤销此前出具的答复意见书,限30日内重新调查、出具全新处理结果。
多条维权路径交织,案件仍存多重悬念
闫先生表示,自家几代人在地块栽种枣树,自留地使用权理应受保护,房企仅凭多年前流转手续直接开发,未对果树、土地权益作出任何补偿,多年诉讼只为厘清土地真实归属。(记者思远)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栏目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王惠律师认为:本案中市级部门撤销县级答复,属于典型的层级纠错,说明县级部门处理诉求程序不规范、事实核查流于形式。自留地、农耕地块权属认定,必须以原始征地档案、权属登记台账、村民长期耕种事实为依据,不能单纯以“法不溯及既往”规避核查义务。此次重查关键在于核实征地手续是否完备、农转用审批是否齐全、不动产登记是否依规办理,这也将成为村民再审、行政诉讼的核心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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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极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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