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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单身群体将相亲直播间当作脱单渠道,以为线上真诚交友就能觅得良缘,殊不知屏幕背后暗藏重重骗局。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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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男子小帅(化名)一直希望能够找到合适的伴侣组建家庭。某日,小帅偶然点开相亲直播间,在直播间内结识了谈吐温柔的女子小芳(化名),二人随后互加联系方式。相处过程中,小芳言语温柔、体贴入微,处处迎合小帅的心意,不断向小帅释放好感,二人迅速确立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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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期间,为促进感情升温,小帅多次为小芳购买衣物、饰品等各种礼物,眼看小帅沉浸在这份“甜蜜”中,小芳顺势提出想要与小帅携手步入婚姻,并称要以小帅的名义购买婚房。小帅满心欢喜,多次将所谓的房款、税款、车位费转给小芳。见小帅对此深信不疑,小芳又开始以订婚礼金、筹备婚礼、置办婚房等理由多次向小帅索取钱款,不到一年,小帅就转给小芳近四十万元,并为其购买了结婚所用“三金”。
可当后续小帅想进一步与小芳商议婚礼具体时间、婚嫁细节时,小芳却频繁找借口推脱、刻意回避。反常的举动让小帅心生疑虑,眼看事情瞒不住,小芳最终向小帅坦白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得知真相的小帅随即整理了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科尔沁区检察院以小芳涉嫌诈骗罪向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小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日常婚恋交往中,情侣之间自愿、小额的赠予、红包往来属于正常情感馈赠;但自相识之初就刻意伪造身份、虚构婚恋意愿,以结婚为诱饵持续性索要大额钱款,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切勿轻信他人
警惕快速谈婚论嫁骗局
牢牢守护个人财产底线
留存完整证据及时维权
来源 │科尔沁检察 科尔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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