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双福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共享电单车联合整治行动的公告,将开展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行动。
公告指出,共享电单车作为新型绿色出行方式,有效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当前,双福街道部分区域共享电单车占用城市道路违规停放、车身破损不洁、逆行闯红灯、未佩戴头盔等问题突出,严重破坏城市市容环境,干扰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导致机动车通行效率降低、行人通行空间被严重压缩,市民停车空间受到侵占,还极大增加了视力障碍人士的出行风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市秩序,江津区城市管理局会同江津区公安局、双福街道办事处将联合开展共享电单车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聚焦共享电单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及绿化带、逆行闯红灯、未佩戴头盔等突出问题,通过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曝光力度等举措,对违规停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公告要求,共享电单车运营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整治行动,规范经营秩序。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规,文明使用共享电单车,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编辑:李佳蔚 编审: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贺宝胜
总编辑: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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