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两家医院停车场正式收费标准公布,新增按时段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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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消息,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对市内两家重点医院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作出正式规定,明确了东院与儿童医院的计费方式与执行期限。此次调整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透明度为目标,结合省市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最新要求,确保停车资源公平、有序使用。
对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东院停车场,收费采用计时方式,0-1小时免收;1-2小时4元/车次;2-4小时5元/车次;4-8小时7元/车次;8-24小时12元/车次。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依法应享免收停车费的车辆,继续免收。该标准以高效周转、减少无序停车为导向,便于科室就诊、探视及来访人员的公平使用。
同日发布的儿童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计时收费,结构与东院一致;0-1小时免收,1-2小时4元/车次,2-4小时5元/车次,4-8小时7元/车次,8-24小时12元/车次。对上述免收范围的车辆,照章执行,确保特殊任务车辆得到快速通行与优先照顾。为避免误解,相关规定与执行细则将在停车场设显著的明码标价牌公开公示。
为确保透明、规范实施,停车场经营单位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注停放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相关部门与消费者监督。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收费公示、投诉处理和年度自查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执行到位。关于价格调整、监督与申诉渠道等事项,均按河北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两处停车场的正式执行日期分属不同批复时点。东院停车场的通知自2026年6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请在批复到期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按定价规定核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儿童医院停车场则自批复之日起执行,同样为三年有效期,亦需在批复到期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按定价规定核定标准。上述安排体现出对长期管理的统一规划,同时为经营单位的后续调整留出缓冲期。
此次调整旨在提升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就诊高峰期的停车压力,方便市民在就诊、陪同、探视等活动中获得明确、公平的收费信息。相关单位将持续关注执行情况,严格遵守公示与监督要求,确保政策落地到位,群众可通过公开渠道和现场投诉渠道反映意见。以此为基础,医院周边交通秩序有望进一步优化,停车费用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将提升就诊体验与现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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