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车大厅里的暖气供得有些不足,空气中混杂着泡面、湿漉漉的行李和人声鼎沸的嘈杂味。我把两只沉甸甸的行李箱往长椅边靠了靠,脱下身上的军大衣,披在身旁的妻子沈晴身上。
“我不冷,你穿着吧,等会儿到了站台风大。”沈晴把大衣往我这边推了推,鼻尖冻得有些发红,眼神里却满是笑意。
“我是当兵的,皮糙肉厚,你乖乖披着。”我按住她的肩膀,顺手把保温杯递给她,“你在这儿看行李,我去趟洗手间,顺便看看能不能买到你爱吃的那种橘子。”
沈晴捧着保温杯,乖巧地点了点头。看着她安静柔和的侧脸,我心里涌起一阵暖意。谁能想到,这个穿着普通羽绒服、愿意陪我坐十几个小时硬座火车回农村老家探亲的女人,会是军区野战部队沈团长的独生女。
我转身朝着候车室另一头的开水房走去,穿过拥挤的人潮,我习惯性地保持着军人的挺拔身姿,避开那些拖着蛇皮袋匆忙赶路的旅客。就在我快要走到便利店门口时,一个有些熟悉又无比陌生的背影,硬生生地撞进了我的视线。
那是一个穿着暗红色旧呢子大衣的女人,正费力地拽着一个轮子有些卡顿的行李箱。她的头发随意地用一根黑色皮筋扎在脑后,几缕碎发凌乱地贴在脸颊上。她正弯着腰,语气焦急地训斥着身边一个大约四五岁、正在哭闹的小男孩。
“别哭了!再哭我就把你扔在这儿!跟你那个没出息的爸一样,除了给我添堵还能干什么!”女人的声音尖锐中透着深深的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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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了脚步,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钉在了原地。那个声音,即使隔了整整八年,即使已经变得粗糙而充满戾气,我依然一秒钟就认了出来。
那是苏小雅。
我的初恋,也是当年亲手把我的尊严踩在泥地里,逼着我离开家乡去当兵的女人。似乎是察觉到了有人在注视,女人烦躁地抬起头,目光越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恰好与我撞在了一起。
空气仿佛在那一刻凝固了。她的眼神从最初的烦躁,瞬间转为错愕,紧接着是不敢置信,最后化作一种难以名状的慌乱。她的嘴唇微微动了动,似乎想喊我的名字,却没能发出声音。
我平静地看着她,心里没有预想中的波澜,甚至连一丝怨恨都找不到了。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魔术师,八年前那个在县城高中里穿着白裙子、笑起来眼睛像月牙一样的骄傲女孩,如今竟然被生活磋磨成了这副模样。
八年前的初秋,也是在这个火车站的广场外。那时候的我还叫林深,一个家徒四壁、连高中学费都要靠东拼西凑的穷小子。我和苏小雅谈了三年恋爱,我把我所有能省下来的钱都用来给她买零食、买发卡,甚至为了给她买一条她看中的裙子,我去砖窑厂背了整整半个月的砖。
我以为只要我拼命对她好,我们就能有未来。可就在我满心欢喜地拿着招工表,告诉她我马上就能进县机械厂当学徒,以后每个月能赚一千块钱养她的时候,她却向我提出了分手。
那天,她化了精致的妆,坐在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后座上。骑车的是县里一个包工头的儿子,出了名的游手好闲,但家里有钱。
“林深,你是个好人,但我不能跟你过苦日子。”苏小雅坐在摩托车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让我感到刺痛的理智和冷漠,“一千块钱能干什么?能买县城的房子吗?能让我过上不用精打细算的日子吗?爱情不能当饭吃,我要的体面,你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