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夏萍 通讯员 李云鹏 原柯芸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调节土地资源利用、保护耕地红线的“经济杠杆”,近日,修武县税务局在日常税源核查中,精准识别并辅导河南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纠正了一笔30余万元的耕地占用税申报偏差,为企业排除了潜在的涉税风险,深入践行了合规经营理念。
数据预警,减免税不当享受引发核查
2025年3月,河南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进行耕地占用税申报时,享受了3000余万元的税收减免优惠。然而,这笔大额减免在税务部门数据比对中触发了预警。
“高速公路项目占地广、地类复杂,我们在核查中发现,该企业在申报减征优惠时,将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等沿线设施的占地也一并纳入了高速公路主体工程。”修武县税务局税政三股股长原柯芸介绍。经实地核实与数据比对,该企业共有17300㎡的占用地并非用于高速公路主体建设,却错误地享受了减免优惠。
厘清边界,沿线设施不属于减税项目
面对申报偏差,修武县税务局全面梳理情况,为企业算清了一笔“政策明白账”。
税务干部仔细向企业财务人员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减按每平方米2元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的‘公路线路’,有着严格的法定边界,具体范围仅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等沿线设施,并不属于减税的公路线路范围,应当按照我县适用税额标准全额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税务干部的精准释法,让企业财务人员豁然开朗,认识到由于对政策条文理解不透导致的无心之失。
合规护航,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
在税务部门耐心辅导下,企业充分认识到政策适用偏差的严重性,主动配合完成更正申报,依法补缴了耕地占用税30余万元。
“感谢税务部门及时帮我们‘纠偏’,否则时间越长,纠偏的成本就越高,这次真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该企业项目负责人田先生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税法学习,规范内部涉税处理,坚决守牢合规底线。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此次精准辅导,是税务部门深化耕地占用税精细化管理、护航企业合规发展的生动缩影。在确保税费红利精准落袋的同时,引导更多企业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更是维护税法权威和税收公平环境的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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