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山东临朐冶源矿山机械厂因特种作业人员违规上岗,受到临朐县应急管理局处罚。
![]()
公示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临)应急罚〔2026〕106 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16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结果为罚款贰万壹仟元(¥21000)整。违法事实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同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99 号第 A 档作出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临朐冶源矿山机械厂法定代表人为高树生,厂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竹泉路西首,主要从事矿山机械设备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