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关乎家庭安稳,更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抚养费作为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的核心保障,是父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的直接体现。现实中,不少夫妻离婚后,一方拒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独自抚养子女的一方独自承担所有生活压力,让孩子的基本成长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面对义务人拒不履约的困境,专业家事律师的介入,是依法维权、守住孩子成长底线的关键。近日,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陈文曦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抚养费追索纠纷案件,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适用和严谨的诉讼思路,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拖欠抚养费131600元,同时敲定后续长期抚养费支付标准,全额支持律师费诉求,圆满实现当事人全部诉讼目的,用专业法律服务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本案中,当事人与前夫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签订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期限及违约维权费用承担均作出明确约定。协议约定,两名婚生子女前期随母亲共同生活,男方需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0元,同时明确男方违约拖欠抚养费的,需承担女方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合理费用。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离婚后,男方未恪守协议约定,长期拖欠子女抚养费,仅少量支付部分费用后便彻底停止履约。多年来,当事人独自承担两名子女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全部开支,经济压力巨大,多次与男方沟通协商抚养费支付事宜,均遭到对方推诿拒绝。男方的消极履约行为,不仅违背了双方的离婚约定,更严重损害了两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孩子的稳定生活与健康成长。为维护子女合法权益,当事人最终选择委托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陈文曦律师提起诉讼,依法追索拖欠抚养费并确认后续抚养费支付义务。
接受委托后,陈文曦律师秉持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全貌,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针对本案男方大概率消极应诉、拒不到庭的情况,律师提前预判案件风险,制定了完备的诉讼方案。首先,律师系统整理双方离婚协议书、抚养费支付流水、沟通记录等全部核心证据,逐一核实男方拖欠抚养费的时长、金额,精准核算2024年10月至2026年1月期间未支付的抚养费差额,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条,充分佐证男方的违约事实。
其次,陈文曦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明确核心代理意见:第一,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法定抚养义务,男方作为生父,理应依法承担子女抚养费;第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男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期限足额支付抚养费;第三,男方长期拖欠抚养费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据协议约定,应当承担当事人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合理费用;第四,即便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依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其缺席行为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与裁判结果。
庭审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放弃了自身答辩、举证、质证的诉讼权利。陈文曦律师当庭完整陈述案件事实,提交全部证据材料,精准援引法律条文支撑我方诉求,逻辑清晰、论据充分,全面印证我方诉讼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法院经审理查明全部案件事实后,对我方提交的证据予以全部采信,充分采纳陈文曦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合法有效的应当遵照履行。本案中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清晰、合法有效,男方未按约定履约,理应承担补足拖欠抚养费、持续支付后续抚养费及承担维权费用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男方十五日内支付2024年10月至2026年1月拖欠的抚养费共计131600元;自2026年2月起,每月25日前分别支付两名子女抚养费各5000元,直至两名子女分别年满十八周岁及约定抚养期限届满;同时判令男方承担本案律师费8000元及全部案件受理费。本次判决全额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挽回十余万元经济损失,彻底解决了子女抚养费拖欠问题,明确了长期抚养保障,最大限度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纵观本案,这是一起典型的离婚后抚养费违约追索案件,也是大硕律师事务所深耕家事案件、以专业赋能维权的生动缩影。结合本案审理结果,大硕律师在此作出案件总结与普法提示,为广大群众提供参考。
第一,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强制约束力。夫妻双方离婚时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违法违规等情形,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起诉维权,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义务人消极应诉、拒不到庭无法逃避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义务人试图以逃避诉讼、拒不出庭的方式规避抚养义务,最终只会承担败诉后果,得不偿失。
第三,抚养费维权可主张合理维权费用。若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方需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合理费用,且费用支出真实合理,守约方在追索抚养费时可一并主张,法院将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抚养费的支付义务延续至子女成年。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终止,即便父母离婚,仍需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需求,不得无故拖欠、拒付抚养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尽责、温情维权”的办案理念,在家事纠纷案件中,既坚守法律底线、以专业能力精准维权,又兼顾家事案件的温情与温度,全力守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来,大硕律师将持续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的办案思维,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让法律正义守护每一个家庭,护航每一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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