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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说过自己的旁听经历,第一次是二十年前在台湾,作为访问学者旁听台北地方法院的赵建铭案,毫无限制;第二次是在前不久的湖北大悟,旁听韩旭和辛本华律师的开庭,虽以公民身份旁听,但登记的却是“旁听律师”,但好歹也没有受限。第三次,就是目前正在进行的江西修水旁听,一言难尽,以至于湖北大悟也有借鉴“修水经验”的趋势。
一、先说说“修水经验”的核心要义
所谓“修水经验”,简单概括就是九个字:公开审理,不公开旁听。
如果你觉得这九个字自相矛盾,那是你法学功底不够深。修水法院用实际行动告诉我:公开审理,指的是法院公告上写的,叫“书本上的法”;不公开旁听,指的是实际上你旁听不了,这叫“行动中的法”。公开审理与不让旁听,互不矛盾,振振有词,这叫“修水模式”。
这套经验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口头承诺,吸引来客。 法院工作人员在开庭前明确告知家属:给五个旁听名额于被告人亲友,其他旁听律师凭律师证就能进,不限。于是我们十几个律师从北京、上海、杭州、武汉大老远飞来,再转汽车、翻山越岭到了修水。说实话,若非旁听,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江西还有这么个交通极其不便的犄角旮旯。当然,后来我才明白,这趟法庭外的旁听之旅,重点是让我们体验什么叫“不要对法治抱有幻想”。
第二步:拆掉座椅,物理限流。 等你人到了,法院已经把能坐一百多人的法庭,连夜拆掉了四排座椅,只剩下三四十个座位,对外说座位不够。辩护律师找到了此前百人旁听的新闻,法院当做正面宣传,而如今现场剩下新鲜的强拆痕迹。这效率,这执行力,拆座椅比我们写文章还快。为了不让你旁听,法院同志们连夜加班拆椅子,这种“敬业精神”,值得写入基层治理创新案例。
第三步:占坑旁听,精准填空。 旁听席还有那么多座位怎么办呢,有人来填。进去的人里头,有七八十岁的老太太,连普通话都不会说,啥也听不懂,进去就呼呼大睡;有冒充“人大代表”的小年轻,问其人大三缄其口;还有连旁听证都没有的人直接插队进去的便衣——后来被当庭指认出来是刑讯逼供的民警。一个公开庭审的旁听席,精准填满“自己人”和“睡客”,这组织能力,不搞大型活动策划真是屈才了。
第四步:动态黑名单,精准拦截。 第一天你进不了法庭,但至少还能在法庭门口,争取一下旁听的权利,第二天你进不了法院,说进了黑名单,因为是什么“前辩护人”,可我压根儿都没提交过手续,还没代理呢。第三天,估计都不让进入修水了,因为我曾就本案写过文章,惊动了最高检,修水不欢迎我。这套名单管理机制,从“名单制”升级为“黑名单制”,三天完成四次迭代,互联网产品经理都该来取经。
二、那些记忆犹新的名场面
如果要给“修水经验”拍一部纪录片,以下几个镜头绝对不能剪。
镜头一:与公诉人有说有笑的“占坑代表”
7月28日上午,我们在我们汗流浃背地排队。几位年轻女性旁听人员与公诉人有说有笑地进入了法庭,形同闺蜜。万一的妹妹万琦忍不住问:这些人真的是人大代表吗?为什么跟公诉人这么熟?结果下午,已经旁听了几次开庭的万琦被禁止入庭。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她是证人。可她在侦查阶段没作过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没作过证,一直在旁听,怎么就突然成证人了?这种“灵活认证”的速度,比人脸识别系统还快。为什么偏偏是万琦?我想了想——大概是“你知道得太多了”。
镜头二:站了两天,衬衫湿了又干干了又湿
7月底的修水,闷热得像蒸笼。我们在法庭外的走廊里站了两天,没有空调,没有座位,衣服湿透了。十几个律师,从全国各地赶来学习,机票、高铁、汽车辗转上千公里,最后在走廊里“旁听”了两天,一句也没听到。我在政法大学上课,至少教室里还有把椅子。在修水法院,我们享受的是“全程站立式旁听”——虽然根本没旁听到。法院拆掉的座椅是国家财产,他们不心疼,可我们千里迢迢过来花的却是自己绵薄的积蓄,心疼。
镜头三:老太太睡着了,我们醒着呢
法庭内,一位78岁的梁某菊老太太,旁听了一半就睡着了,鼾声如雷。法庭外,我们这帮人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生怕错过任何一次“放人进去”的机会。一个对案件毫无兴趣、连庭审内容都听不进去的老人,稳稳坐在旁听席上;一群专程赶来、想观摩学习的律师,被挡在门外。修水法院用行动诠释了什么叫“精准错配”——把旁听资源分配给最不需要的人,把真正关心案件的人拒之门外。靠这资源配置能力,难怪经济这么落后。
镜头四:风能进,雨能进,吴丹红不能进
第二天下午,法警拿出了一份名单,我的名字赫然在列,只是从旁听名单变成了禁入名单。法警说:这些人不能进法院。我翻遍《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不得旁听的人员包括:证人、鉴定人、未获批准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酗酒的人……我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一条?我说想去诉讼服务大厅,也不让。李仁钬律师说,风能进,雨能进,吴丹红不能进——这句德国谚语被修水法院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回头我得给他们寄个锦旗:“创新司法,立法先锋” 。
三、“修水经验”的理论升华
两天下来,我对这套“修水经验”有了更深的体会。它看似粗陋,实则精巧;看似临时起意,实则环环相扣。它的核心逻辑是:既要公开审判的“面子”,又要控制监督的“里子”。
怎么理解?公告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面子”;但只有自己人才让旁听,精准拦截,真正的不让监督才是“里子”。修水法院的高明之处在于:它精准地区分了“形式上公开”和“实质上公开”,确保了前者做得漂亮、后者做得扎实——扎实到连我这个教了二十年刑诉法的人都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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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学习的是,这套经验展现了惊人的制度弹性:法庭座位太多,没关系,连夜拆;家属有旁听权,没关系,限定五人;律师要旁听,没关系,集体拒之门外,临时拉黑;刑事诉讼法有规定,没关系,我们有“修水解释”。这种“办法总比困难多”的基层智慧,如果用在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上,那修水也不至于这么穷,非得管辖九江市的民营企业家。可惜,它用在了怎么把人挡在门外。
在修水法院门外站了两天,虽然没进法庭,但我学到的东西,比教二十年书还多。我深刻理解了:司法公开最大的障碍,有时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有人太擅长在制度上打洞。 我也深刻体会了:“看得见的正义”,在修水的意思是——正义你好像看得见,但门你进不来。
唯一遗憾的是,我没能亲耳听到万一案的事实辩论。不过转念一想,不重要了——连旁听席都拆了四排,审判席上的事实,是不是也拆掉了几块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只有修水法院自己知道了。
最后,我要真诚地感谢修水法院。感谢你们让我亲身实践了一回司法公开的“修水经验”,感谢你们用实际行动告诉我:有些地方的司法公开,不是让阳光照进来,而是把窗帘拉得更紧。
2026年7月29日晨
(关于本案更多资讯,可以关注家属的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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