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在“一庭一策”品牌创建工作中,以“商均崇德·讼止和生”为理念,传承发扬商均故里谦和不争之风,行多元止纷调解之举,7月27日,成功调处一起彩礼纠纷案,平息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办结一案,教育一片,为建设和美乡村添砖加瓦。
![]()
基本案情
2025年1月,原告李刚与被告杨莉经人介绍相识。订婚当天,李刚为杨莉购买两枚金戒指、手机等物品,加上给付的彩礼,共计45万元。2025年4月29日,两人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仓促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由于两人感情基础薄弱,性格、爱好、生活习惯差异很大,两人互不相让,争吵不断,矛盾激化,无法共同生活。2026年4月,两人分居。李刚向杨莉讨要彩礼未果,引发诉讼。李刚诉请判决杨莉返还彩礼60万元和两枚金戒指、手机。
调解过程
彩礼纠纷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据认定、事实边界、裁判尺度、情理冲突等方面。为查清事实,利民法庭干警进行了实地走访,认真了解案情。被告说,所有钱款都是自愿赠与,已经用于装修、购车、共同生活开支、置办嫁妆,不应返还。原告情绪较为激烈,主张全部花费都是彩礼,认为人财两空,如果不返还,扬言要报复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相互指责,矛盾尖锐,互相拉扯。由于双方交付的是现金,缺少书面凭证。媒人是双方亲戚,证言证明力弱。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判决容易,但是服判息诉难,败诉一方抵触情绪强,主动履行意愿低,后续很可能会上升到强制执行,进一步加剧对抗,激化矛盾,还有可能上升为民转刑案件。
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矛盾,法庭干警联动村委干部、村庄乡贤,组织双方当事人,采取柔性解纷方式,就地开展矛盾化解与普法教育疏导工作。采取“背靠背疏导”“面对面调解”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想方设法打开双方的心结。干警紧紧围绕民法典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释法析理,以理服人,以德感人,传承当地“商均故里、古虞国都”的文化思想底蕰,结合“商均崇德·讼止和生”,承祀传礼,重规守序,耐心释法析理。村干部和乡贤劝导双方和气生财,好合好散,放下矛盾和执念,开始新生活。调解结果在法庭干警、村委干部、乡贤力量的普法、说服教育及法治约束下,以“商均崇德·讼止和生”的精神感召多重力量作用下,双方渐渐平复了情绪,冷静下来。经多轮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彩礼35万元,当场履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无其他纠葛,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本案中,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产生矛盾,无法共同生活,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诉讼。对此,法官提醒广大未婚男女:一是举办婚礼不等于合法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仅属于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依据法律规定,未领证的婚恋关系终止,收受彩礼一方需依法返还,共同生活时长、双方过错、彩礼开支等,都会影响返还比例。二是广大青年要摒弃婚恋习俗误区,领证才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法定形式,切勿仅凭婚礼、同居认定婚姻成立。婚恋中,应理性看待彩礼,杜绝高额彩礼、借婚索财,透支男方家庭。男方也要量力而行,避免过于加重家庭负担。三是男女双方必须慎重对待婚恋关系,婚前充分了解彼此,理性磨合,切勿仓促成婚。涉及彩礼给付时,有必要开支留存凭证,树立法治婚恋观,要守法、学法、用法,减少婚约财产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