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宜宾日报》以《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的双向奔赴》为题报道: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为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邹某完成信用修复,实现了债权兑现、案结事了、信用重塑的良好效果。此次执行不仅彰显司法权威,更以鲜活的案例印证了失信惩戒机制对推动执行实效的强力倒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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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在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诚信从来不是写在标语里的抽象概念,而是贯穿于整个社会治理细节的刚性准则。叙州区人民法院这起“从失信惩戒到信用修复”的案例,为“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宜宾城市共识写下了生动的注脚。
从百般推诿、玩“躲猫猫”拒绝执行欠款,到主动联系债权人全额履行义务,邹某的转变本质上是失信惩戒机制威力的直观体现:被限制高消费,让其出行处处受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堵死其信贷融资渠道,导致其资金周转陷入困境……“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枷锁,终于让邹某意识到,失信的代价远远高于履约的成本。从筠连县人民法院跨省拘传“老赖”,到叙州区人民法院让邹某幡然醒悟,共同划出了失信行为不可触碰的红线:任何试图逃避责任、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宜宾的信用体系建设从来不是“一惩了之”——邹某还清欠款后,法院及时依法解除对邹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屏蔽其失信名单,并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助其卸下信用包袱,重回诚信经营轨道……这是宜宾奖惩分明诚信导向的真实体现:对失信者亮出制度利剑,对主动纠错者给出修复通道,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引导更多人回归诚信的正轨。
从翠屏区宗场镇禾甫村村医文功华57年坚守行医不涨价的诚实守信,到兴文县僰王山镇亲民村村民夏福平掏空积蓄不欠薪的责任担当,再到司法层面的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的双向奔赴……宜宾的文明底色,正是在“奖惩双向发力”的过程中越发厚重;宜宾的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正是在诚信建设全民“大合唱”中越擦越亮。
诚信受益,失信受惩;守信有益,信用有“用”;诚润三江,信“立上游”。如果每个宜宾人都能从诚信生态中获益,定能让诚信从外部约束内化为行动自觉,最终沉淀为宜宾的区域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成为长江首城动人的气质和所有市民共享的城市福祉。(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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