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近日报道,江苏淮安、无锡、南通、高邮等设区市的多家单位相继规范内设机构,以“处”命名的全部改称“科”,以“科”命名的改为“股”,对应领导职务同步调整。此前,江西南昌于2020年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市直党政群机关科级内设机构一律不得以“处”命名,明确“打掉虚名,回归法定”。多地联动,意味着这绝非孤立的地方试点,而是一次有组织的系统性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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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机构名称,何以需要动用如此大的力道来纠偏?答案藏在这个词里——“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本是货币学术语,指货币供应量超出实际需要,导致购买力下降、物价虚高。将其移植到机构编制领域,也非常贴切:一个正科级单位的内设科室,挂的是“处”的牌子;一位股级干部,出门被尊称“处长”。职级没变,名头却膨胀了一级甚至两级。这种只涨“名”不涨“级”的操作,在基层某些角落早已是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淮安商务局原综合处更名为综合科,原财务处更名为财务科——看似只是换了一个牌子,背后却是几十年来机构编制管理长期失范的历史欠账。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象?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超的分析一针见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机构改革中,部分地方曾自行拔高机构规格,后虽在实体编制上被纠正,但“拔高一级称呼”的习惯却沿袭下来。这一“沿袭”,就是三四十年。
这三四十年,折射出的是一种虚荣心态。“名头高、有面子”,一位中部省份县政府工作人员的实话实说,道出了其中真谛。招商引资需要“处长”出面,对上协调需要“处室”对接,仿佛称呼升一级,谈判桌前就硬气三分。这种心态,说到底是官本位思想的变种——不是用服务换认可,而是用名头撑门面。
更深一层看,名称失范暴露的是机构编制监管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盲区。长期以来,机构编制部门抓职数、抓规格、抓领导职数配备,是“硬指标”;名称使用、挂牌规范,是“软任务”。重实体编制、轻形式名称,结果是不规范的称呼在监管真空中逐渐固化,甚至反过来“倒逼”了某种扭曲的行政文化。当一个科的科长被叫成处长,当一个股的股长被喊成科长,受损害的不仅是行政层级的严肃性,更在日复一日的称谓惯性中,悄悄培育出一种“以名代实”的官僚亚文化。
此轮整治的深层意义,正在于此。多名专家均指出,机构名称是公权力的外在标识,擅自升格混淆行政层级、破坏组织严肃性,违反了行政组织法中“职权法定、机构法定”的基本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处改科”不是简单的“正名”,而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在基层治理末梢的一次具体落地。它向各级机关传递的信号极其明确:机构编制的红线,不仅体现在职数多寡、规格高低,也体现在名称牌子、称谓用语上——任何形式的变通,都不再被允许。
当然,冷静地看,改名只是第一步。彭超等人提出的追问合情合理:名称规范了,架子是否依然故我?称谓到位了,干事创业的里子能否跟上?现实中确有隐忧:一些地方招商洽谈时递出的名片上印着“处长”,整改之后名片要重印,但见了上级部门依然点头哈腰;牌子上“综合科”换下了“综合处”,但科室内部的审批流程、办事效率,依然是换汤不换药。形式主义有时比官僚主义更难对付,因为它有足够的耐心把自己伪装成“务实”。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处改科”折射的是中国基层治理走向法治的大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现代行政管理体系”,职权的法定化、机构的法定化、称谓的法定化,是这一体系不可或缺的底层构件。“处改科”与之对应,正是基层行政治理现代化必须补上的一课。它与近年来推进的“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告知承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共同构成了一套从“名”到“实”的制度闭环:先正名,再清权,后规范,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行为中感受到边界的清晰、程序的透明、服务的可预期。
然而也要看到,这套闭环真正闭合,不能只靠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还需要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名称规范了,谁来监督?称谓到位了,公众如何评判?下一步的改革,既要在公务员考核体系中加入“称谓规范性”的硬约束,也要在政务公开中纳入机构编制信息的可查询、可比对机制,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广泛的监督主体。唯有此,挤掉的虚火才不会在别处复燃,法定名称才不会在风声过后再度被“通胀”。
“处”改“科”,改的是一块牌子,看的是整个制度。挤掉的是虚火的称谓,检验的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成色。这一步,已经迈出。
作者:张玲梅
统筹:李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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