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 李成)7月22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为夯实基层法治根基,更好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法律服务、风险防范中的前沿作用,我市正式启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基赋能提质三年行动,用系统性建设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升级。
本次三年行动划定清晰的分阶段建设目标,计划2026年底,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20%;2027年底提升至60%;到2028年实现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整体工作以三年为期,全方位把基层司法所打造为基层法治建设、便民法律服务、基层平安稳定的坚实阵地,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法律服务能力和矛盾风险化解实效。
我市从五大维度细化建设路径,全方位补齐基层司法软硬件短板。党建引领摆在首要位置,全市司法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相关法治理论学习纳入干部常态化培训。党员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司法所单独设立党支部,党员较少的就近与派出所、法庭组建联合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建带动队伍作风全面过硬。
在组织架构层面,全市严格落实“一乡镇(街道)一所”设置规则,开发区、农林场按需设立司法所。司法所实行县市区司法局主管、乡镇街道共管的双重管理模式。各地规范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做到编制定岗、专人专岗,杜绝编制挪用、闲置,保障基层机构运转稳定。
队伍建设坚持扩容与提能并举。我市推行“2名政法专项编制+多名辅助人员”的人员配置模式,通过公务员招录、政府购买服务、吸纳律师、法律工作者下沉驻点等多种方式充实人手。各地择优选配司法所长,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鼓励工作人员考取法律、社工相关职业证书。同时严守纪律规矩,落实政法各项禁令规定,常态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打造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基层司法队伍。
业务能力规范化是本次行动的核心内容。司法所当好乡镇法治参谋,协助政府开展合法性审查、干部学法、村社治理指导,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助力红白事陋习整治,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依托司法所搭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面向老人、青少年、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精准提供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等服务。日常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派出所、法庭多方力量排查化解邻里、土地、劳务、家庭等各类纠纷,高效处置各类热线交办矛盾。同时抓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全流程管理,做好帮扶救助、心理疏导,降低重新犯罪风险。此外,基层普法多点开花,广泛开展反诈、禁毒、反邪教宣传,工作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护航青少年法治教育。
硬件配套与日常管理同步提档升级。所有司法所统一落实标准化业务用房,配齐办公、执法、交通设备,外观标识按照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制作。各地用好社区矫正、远程会见等数字化平台,做到职能信息、办事流程公开透明,调解、矫正、帮教各类档案分类归档、台账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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